Book of Sui 隋書
卷2 帝紀第2 高祖下 Volume 2 Annals 2: Gaozu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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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春正月乙亥,陳遣散騎常侍袁雅、兼通直散騎常侍周止水來聘。二月庚子,鎮星入東井。辛酉,陳人寇硤州。
三月辛未,上柱國、隴西郡公李詢卒。壬申,以成州刺史姜須達為會州總管。甲戌,遣兼散騎常侍程尚賢、兼通直散騎常侍韋惲使于陳。戊寅,詔曰:
昔有苗不賓,唐堯薄伐,孫皓僭虐,晉武行誅。有陳竊據江表,逆天暴物。朕初受命,陳頊尚存,思欲教之以道,不以龔行為令,往來修睦,望其遷善。時日無幾,釁惡已聞。厚納叛亡,侵犯城戍,勾吳、閩越,肆厥殘忍。于時王師大舉,將一車書,陳頊反地收兵,深懷震懼,責躬請約,俄而致殞。矜其喪禍,仍詔班師。
叔寶承風,因求繼好,載佇克念,共敦行李。每見珪璪入朝,輶軒出使,何嘗不殷勤曉喻,戒以惟新。而狼子之心,出而彌野,威侮五行,怠棄三正,誅翦骨肉,夷滅才良。據手掌之地,恣溪壑之險,劫奪閭閻,資產俱竭,驅蹙內外,勞役弗已。徵責女子,擅造宮室,日增月益,止足無期,帷薄嬪嬙,有踰萬數。寶衣玉食,窮奢極侈,淫聲樂飲,俾晝作夜。斬直言之客,滅無罪之家,剖人之肝,分人之血。欺天造惡,祭鬼求恩,歌儛衢路,酣醉宮閫。盛粉黛而執干戈,曳羅綺而呼警蹕,躍馬振策,從旦至昏,無所經營,馳走不息。負甲持仗,隨逐徒行,追而不及,即加罪譴。自古昏亂,罕或能比。介士武夫,飢寒力役,筋髓罄於土木,性命俟於溝渠。君子潛逃,小人得志,家家隱殺戮,各各任聚歛。天災地孽,物怪人妖,衣冠鉗口,道路以目。傾心翹足,誓告於我,日月以冀,文奏相尋。重以背德違言,搖蕩疆埸,巴峽之下,海澨已西,江北、江南,為鬼為蜮。死隴窮發掘之酷,生居極攘奪之苦,抄掠人畜,斷截樵蘇,市井不立,農事廢寢。歷陽、廣陵,窺覦相繼,或謀圖城邑,或劫剝吏人,晝伏夜遊,鼠竄狗盜。彼則羸兵敝卒,來必就擒,此則重門設險,有勞藩捍。天之所覆,無非朕臣,每關聽覽,有懷傷惻。有梁之國,我南藩也,其君入朝,潛相招誘,不顧朕恩。士女深迫脅之悲,城府致空虛之歎。非直朕居人上,懷此無忘,既而百辟屢以為言,兆庶不堪其請,豈容對而不誅,忍而不救!
近日秋始,謀欲弔人。益部樓船,盡令東騖,便有神龍數十,騰躍江流,引伐罪之師,向金陵之路,船住則龍止,船行則龍去,四日之內,三軍皆覩,豈非蒼旻愛人,幽明展事,降神先路,協贊軍威!以上天之靈,助戡定之力,便可出師授律,應機誅殄,在斯舉也,永清吳、越。其將士糧仗,水陸資須,期會進止,一準別勑。
秋八月丁未,河北諸州饑,遣吏部尚書蘇威賑恤之。
九月丁丑,宴南征諸將,頒賜各有差。癸巳,嘉州言龍見。
冬十月己亥,太白出西方。己未,置淮南行臺省於壽春,以晉王廣為尚書令。辛酉,陳遣兼散騎常侍王琬、兼通直散騎常侍許善心來聘,拘留不遣。甲子,將伐陳,有事於太廟。命晉王廣、秦王俊、清河公楊素並為行軍元帥,以伐陳。於是晉王廣出六合,秦王俊出襄陽,清河公楊素出信州,荊州刺史劉仁恩出江陵,宜陽公王世積出蘄春,新義公韓擒虎出廬江,襄邑公賀若弼出吳州,落叢公燕榮出東海,合總管九十,兵五十一萬八千,皆受晉王節度。東接滄海,西拒巴、蜀,旌旗舟楫,橫亘數千里。曲赦陳國。有星孛于牽牛。
十一月丁卯,車駕餞師。詔購陳叔寶位上柱國、萬戶公。乙亥,行幸定城,陳師誓眾。丙子,幸河東。
十二月庚子,至自河東。
九年春正月己巳,白虹夾日。辛未,賀若弼拔陳京口,韓擒虎拔陳南豫州。癸酉,以尚書右僕射虞慶則為右衞大將軍。丙子,賀若弼敗陳師於蔣山,獲其將蕭摩訶。韓擒虎進師入建鄴,獲其將任蠻奴,[1]獲陳主叔寶。陳國平,合州三十,[2]郡一百,縣四百。癸巳,遣使持節巡撫之。
二月乙未,廢淮南行臺省。丙申,制五百家為鄉,正一人;百家為里,長一人。丁酉,以襄州總管韋世康為安州總管。
夏四月己亥,幸驪山,親勞旋師。乙巳,三軍凱入,獻俘於太廟。拜晉王廣為太尉。庚戌,上御廣陽門,宴將士,頒賜各有差。辛亥,大赦天下。己未,以陳都官尚書孔範,散騎常侍王瑳、王儀,御史中丞沈觀等,邪佞於其主,以致亡滅,皆投之邊裔。辛酉,以信州總管楊素為荊州總管,吏部侍郎宇文㢸為刑部尚書,宗正少卿楊异為工部尚書。壬戌,詔曰:
往以吳、越之野,羣黎塗炭,干戈方用,積習未寧。今率土大同,含生遂性,太平之法,方可流行。凡我臣僚,澡身浴德,開通耳目,宜從茲始。喪亂已來,緬將十載,君無君德,臣失臣道,父有不慈,子有不孝,兄弟之情或薄,夫婦之義或違,長幼失序,尊卑錯亂。朕為帝王,志存愛養,時有臻道,不敢寧息。內外職位,遐邇黎人,家家自修,人人克念,使不軌不法,蕩然俱盡。兵可立威,不可不戢,刑可助化,不可專行。禁衞九重之餘,鎮守四方之外,戎旅軍器,皆宜停罷。代路既夷,羣方無事,武力之子,俱可學文,人間甲仗,悉皆除毀。有功之臣,降情文藝,家門子姪,各守一經,令海內翕然,高山仰止。京邑庠序,爰及州縣,生徒受業,升進於朝,未有灼然明經高第。此則教訓不篤,考課未精,明勒所由,隆茲儒訓。官府從宦,丘園素士,心迹相表,寬弘為念,勿為跼促,乖我皇猷。
朕君臨區宇,於茲九載,開直言之路,披不諱之心,形於顏色,勞於興寢。自頃逞藝論功,昌言乃眾,推誠切諫,其事甚疎。公卿士庶,非所望也,各啟至誠,匡茲不逮。見善必進,有才必舉,無或噤默,退有後言。頒告天下,咸悉此意。
閏月甲子,以安州總管韋世康為信州總管。丁丑,頒木魚符於於總管、刺史,雌一雄一。己卯,以吏部尚書蘇威為尚書右僕射。
六月乙丑,以荊州總管楊素為納言。丁丑,以吏部侍郎盧愷為禮部尚書。
時朝野物議,咸願登封。秋七月丙午,詔曰:「豈可命一將軍,除一小國,遐邇注意,便謂太平。以薄德而封名山,用虛言而干上帝,非朕攸聞。而今以後,言及封禪,宜即禁絕。」
八月壬戌,以廣平王雄為司空。
冬十一月壬辰,考使定州刺史豆盧通等上表,請封禪,上不許。庚子,以右衞大將軍虞慶則為右武候大將軍,右領軍將軍李安為右領軍大將軍。甲寅,降囚徒。
十二月甲子,詔曰:「朕祗承天命,清蕩萬方。百王衰敝之後,兆庶澆浮之日,聖人遺訓,掃地俱盡,制禮作樂,今也其時。朕情存古樂,深思雅道。鄭、衞淫聲,魚龍雜戲,樂府之內,盡以除之。今欲更調律呂,改張琴瑟。且妙術精微,非因教習,工人代掌,止傳糟粕,不足達神明之德,論天地之和。區域之間,奇才異藝,天知神授,何代無哉!蓋晦迹於非時,俟昌言於所好,宜可搜訪,速以奏聞,庶覩一藝之能,共就九成之業。」仍詔太常牛弘、通直散騎常侍許善心、祕書丞姚察、通直郎虞世基等議定作樂。己巳,以黃州總管周法尚為永州總管。
十年春正月乙未,以皇孫昭為河南王,楷為華陽王。
二月庚申,幸并州。
夏四月辛酉,至自并州。
五月乙未,詔曰:「魏末喪亂,宇縣瓜分,役車歲動,未遑休息。兵士軍人,權置坊府,南征北伐,居處無定。家無完堵,地罕包桑,恒為流寓之人,竟無鄉里之號。朕甚愍之。凡是軍人,可悉屬州縣,墾田籍帳,一與民同。軍府統領,宜依舊式。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。」
六月辛酉,制人年五十,免役收庸。癸亥,以靈州總管王世積為荊州總管,淅州刺史元冑為靈州總管。
秋七月癸卯,以納言楊素為內史令。庚戌,上親錄囚徒。辛亥,高麗遼東郡公高陽卒。壬子,吐谷渾遣使來朝。
八月壬申,遣柱國、襄陽郡公韋洸,上開府、東萊郡公王景,並持節巡撫嶺南,百越皆服。
冬十月甲子,頒木魚符於京師官五品已上。戊辰,以永州總管周法尚為桂州總管。
十一月辛卯,幸國學,頒賜各有差。丙午,契丹遣使朝貢。辛丑,[3]有事於南郊。是月,婺州人汪文進、會稽人高智慧、蘇州人沈玄懀皆舉兵反,自稱天子,署置百官。樂安蔡道人、蔣山李稜、饒州吳代華、永嘉沈孝澈、泉州王國慶、餘杭楊寶英、交趾李春等皆自稱大都督,攻陷州縣。詔上柱國、內史令、越國公楊素討平之。
十一年春正月丁酉,以平陳所得古器多為妖變,悉命毀之。辛丑,高麗遣使朝貢。丙午,皇太子妃元氏薨,上舉哀於文思殿。
二月戊午,吐谷渾遣使貢方物。以大將軍蘇孝慈為工部尚書。丙子,以臨潁令劉曠治術尤異,擢為莒州刺史。己卯,突厥遣使獻七寶盌。辛巳晦,日有蝕之。
三月壬午,遣通事舍人若干洽使于吐谷渾。癸未,以幽州總管周搖為壽州總管,朔州總管吐萬緒為夏州總管。
夏四月戊午,突厥雍虞閭可汗遣其特勤來朝。
五月甲子,[4]高麗遣使貢方物。癸卯,詔百官悉詣朝堂上封事。乙巳,以右衞將軍元旻為左衞大將軍。
秋七月己丑,以柱國杜彥為洪州總管。
八月壬申,幸栗園。滕王瓚薨。乙亥,至自栗園。上柱國、沛國公鄭譯卒。
十二月丙辰,靺鞨遣使貢方物。
十二年春正月壬子,以蘇州刺史皇甫績為信州總管,宣州刺史席代雅為廣州總管。[5]
二月己巳,以蜀王秀為內史令,兼右領軍大將軍,漢王諒為雍州牧、右衞大將軍。
夏四月辛卯,以壽州總管周搖為襄州總管。
五月辛亥,廣州總管席代雅卒。
秋七月乙巳,尚書右僕射、邳國公蘇威,禮部尚書、容城縣侯盧愷,並坐事除名。壬戌,幸昆明池,其日還宮。己巳,有事於太廟。壬申晦,[6]日有蝕之。
八月甲戌,制天下死罪,諸州不得便決,皆令大理覆治。乙亥,幸龍首池。癸巳,制宿衞者不得輒離所守。丁酉,上柱國、夏州總管、楚國公豆盧勣卒。戊戌,上親錄囚徒。
九月丁未,以工部尚書楊异為吳州總管。
冬十月丁丑,以遂安王集為衞王。壬午,有事于太廟。至太祖神主前,上流涕嗚咽,悲不自勝。
十一月辛亥,有事於南郊。壬子,宴百僚,頒賜各有差。己未,上柱國、新義郡公韓擒虎卒。庚申,以豫州刺史權武為潭州總管。甲子,百僚大射於武德殿。
十二月癸酉,突厥遣使來朝。乙酉,以上柱國、內史令楊素為尚書右僕射。己酉,吐谷渾、靺鞨並遣使貢方物。
十三年春正月乙巳,上柱國、郇國公韓建業卒。[7]丙午,契丹、奚、霫、室韋並遣使貢方物。壬子,親祀感帝。己未,以信州總管韋世康為吏部尚書。壬戌,行幸岐州。
二月丙子,詔營仁壽宮。丁亥,[8]至自岐州。戊子,宴考使於嘉則殿。己卯,立皇孫暕為豫章王。戊子,晉州刺史、南陽郡公賈悉達,隰州總管、撫寧郡公韓延等,以賄伏誅。己丑,制坐事去官者,配流一年。丁酉,制私家不得隱藏緯候圖讖。
夏四月癸未,制戰亡之家,給復一年。
五月癸亥,詔人間有撰集國史、臧否人物者,皆令禁絕。
秋七月戊申,靺鞨遣使貢方物。壬子,左衞大將軍、雲州總管、鉅鹿郡公賀婁子幹卒。丁巳,幸昆明池。戊辰晦,日有蝕之。
九月丙辰,降囚徒。庚申,以邵國公楊綸為滕王。乙丑,以柱國杜彥為雲州總管。
冬十月乙卯,[9]上柱國、華陽郡公梁彥光卒。[10]
十四年夏四月乙丑,詔曰:「在昔聖人,作樂崇德,移風易俗,於斯為大。自晉氏播遷,兵戈不息,雅樂流散,年代已多,四方未一,無由辨正。賴上天鑒臨,明神降福,拯茲塗炭,安息蒼生,天下大同,歸於治理,遺文舊物,皆為國有。比命所司,總令研究,正樂雅聲,詳考已訖,宜即施用,見行者停。人間音樂,流僻日久,棄其舊體,競造繁聲,浮宕不歸,遂以成俗。宜加禁約,務存其本。」
五月辛酉,京師地震。關內諸州旱。
六月丁卯,詔省府州縣,皆給公廨田,不得治生,與人爭利。
秋七月乙未,以邳國公蘇威為訥言。
八月辛未,關中大旱,人飢。上率戶口就食於洛陽。
九月己未,[11]以齊州刺史樊子蓋為循州總管。丁巳,以基州刺史崔仲方為會州總管。
冬閏十月甲寅,詔曰:「齊、梁、陳往皆創業一方,綿歷年代。既宗祀廢絕,祭奠無主,興言矜念,良以愴然。莒國公蕭琮及高仁英、陳叔寶等,宜令以時修其祭祀。所須器物,有司給之。」乙卯,制外官九品已上,父母及子年十五已上,不得將之官。
十一月壬戌,制州縣佐吏,三年一代,不得重任。癸未,有星孛于角亢。
十二月乙未,東巡狩。
十五年春正月壬戌,車駕次齊州,親問疾苦。丙寅,旅王符山。庚午,上以歲旱,祠太山,以謝愆咎。大赦天下。
二月丙辰,收天下兵器;敢有私造者,坐之。關中緣邊,不在其例。丁巳,上柱國、蔣國公梁睿卒。三月己未,至自東巡狩。望祭五嶽海瀆。丁亥,幸仁壽宮。營州總管韋藝卒。
夏四月己丑朔,大赦天下。甲辰,以趙州刺史楊達為工部尚書。丁未,以開府儀同三司韋沖為營州總管。
五月癸酉,吐谷渾遣使朝貢。丁亥,制京官五品已上,佩銅魚符。
六月戊子,詔鑿底柱。庚寅,相州刺史豆盧通貢綾文布,命焚之於朝堂。乙未,林邑遣使來貢方物。辛丑,詔名山大川未在祀典者,悉祠之。
秋七月乙丑,晉王廣獻毛龜。甲戌,遣邳國公蘇威巡省江南。戊寅,至自仁壽宮。辛巳,制九品已上官,以理去職者,聽並執笏。
冬十月戊子,以吏部尚書韋世康為荊州總管。
十一月辛酉,幸溫湯。乙丑,至自溫湯。
十二月戊子,勑盜邊糧一升已上皆斬,並籍沒其家。己丑,詔文武官以四考交代。
十六年春正月丁亥,[12]以皇孫裕為平原王,筠為安成王,嶷為安平王,恪為襄城王,該為高陽王,韶為建安王,煚為潁川王。
夏五月丁巳,以懷州刺史龐晃為夏州總管,蔡陽縣公姚辯為靈州總管。
六月甲午,制工商不得進仕。并州大蝗。辛丑,詔九品已上妻,五品已上妾,夫亡不得改嫁。
秋八月丙戌,詔決死罪者,三奏而後行刑。
冬十月己丑,幸長春宮。
十一月壬子,至自長春宮。
十七年春二月癸未,太平公史萬歲擊西寧羌,平之。庚寅,幸仁壽宮。庚子,上柱國王世積討桂州賊李光仕,平之。壬寅,河南王昭納妃,[13]宴羣臣,頒賜各有差。
三月丙辰,詔曰:「分職設官,共理時務,班位高下,各有等差。若所在官人不相敬憚,多自寬縱,事難克舉。諸有殿失,雖備科條,或據律乃輕,論情則重,不即決罪,無以懲肅。其諸司論屬官,若有愆犯,聽於律外斟酌決杖。」辛酉,上親錄囚徒。癸亥,上柱國、彭國公劉昶以罪伏誅。庚午,遣治書侍御史柳彧、皇甫誕巡省河南、河北。
夏四月戊寅,頒新曆。壬午,詔曰:「周曆告終,羣凶作亂,釁起蕃服,毒被生人。朕受命上玄,廓清區宇,聖靈垂祐,文武同心。申明公穆、鄖襄公孝寬、廣平王雄、蔣國公睿、楚國公勣、齊國公熲、越國公素、魯國公慶則、新寧公長叉、宜陽公世積、趙國公羅雲、隴西公詢、廣業公景、真昌公振、沛國公譯、項城公子相、鉅鹿公子幹等,登庸納揆之時,草昧經綸之日,丹誠大節,心盡帝圖,茂績殊勳,力宣王府。宜弘其門緒,與國同休。其世子世孫未經州任者,宜量才升用,庶享榮位,世祿無窮。」
五月,宴百僚於玉女泉,頒賜各有差。己巳,蜀王秀來朝。高麗遣使貢方物。甲戌,以左衞將軍獨孤羅雲為涼州總管。[14]
閏月己卯,羣鹿入殿門,馴擾侍衞之內。
秋七月丁丑,桂州人李代賢反,[15]遣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討平之。丁亥,上柱國、并州總管秦王俊坐事免,以王就第。戊戌,突厥遣使貢方物。
八月丁卯,荊州總管、上庸郡公韋世康卒。
九月甲申,至自仁壽宮。庚寅,上謂侍臣曰:「禮主於敬,皆當盡心。黍稷非馨,貴在祗肅。廟庭設樂,本以迎神,齋祭之日,觸目多感。當此之際,何可為心!在路奏樂,禮未為允。羣公卿士,宜更詳之。」
冬十月丁未,頒銅獸符於驃騎、車騎府。[16]戊申,道王靜薨。庚午,詔曰:「五帝異樂,三王殊禮,皆隨事而有損益,因情而立節文。仰惟祭享宗廟,瞻敬如在,罔極之感,情深茲日。而禮畢升路,鼓吹發音,還入宮門,金石振響。斯則哀樂同日,心事相違,情所不安,理實未允。宜改茲往式,用弘禮教。自今已後,享廟日不須備鼓吹,殿庭勿設樂懸。」辛未,京師大索。
十一月丁亥,突厥遣使來朝。
十二月壬子,上柱國、右武候大將軍、魯國公虞慶則以罪伏誅。
十八年春正月辛丑,詔曰:「吳、越之人,往承弊俗,所在之處,私造大船,因相聚結,致有侵害。其江南諸州,人間有船長三丈已上,悉括入官。」
二月甲辰,幸仁壽宮。乙巳,以漢王諒為行軍元帥,水陸三十萬伐高麗。
三月乙亥,以柱國杜彥為朔州總管。
夏四月癸卯,以蔣州刺史郭衍為洪州總管。
五月辛亥,[17]詔畜猫鬼、蠱毒、厭魅、野道之家,投於四裔。
六月丙寅,下詔黜高麗王高元官爵。
秋七月壬申,詔以河南八州水,免其課役。丙子,詔京官五品已上,總管、刺史,以志行修謹、清平幹濟二科舉人。
九月己丑,漢王諒師遇疾疫而旋,死者十八九。庚寅,勑舍客無公驗者,坐及刺史、縣令。辛卯,至自仁壽宮。
冬十一月甲戌,上親錄囚徒。癸未,有事於南郊。
十二月庚子,上柱國、夏州總管、任城郡公王景以罪伏誅。是月,自京師至仁壽宮,置行宮十有二所。
十九年春正月癸酉,大赦天下。戊寅,大射武德殿,宴賜百官。二月己亥,晉王廣來朝。辛丑,以并州總管長史宇文㢸為朔州總管。甲寅,幸仁壽宮。
夏四月丁酉,突厥利可汗內附。[18]達頭可汗犯塞,遣行軍總管史萬歲擊破之。
六月丁酉,以豫章王暕為內史令。
秋八月癸卯,上柱國、尚書左僕射、齊國公高熲坐事免。辛亥,上柱國、皖城郡公張威卒。甲寅、上柱國、城陽郡公李徹卒。
九月乙丑,以太常卿牛弘為吏部尚書。
冬十月甲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