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ok of Later Han 後漢書
卷四十三 朱樂何列傳 Volume 43: Biographies of Zhu, Yue, H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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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暉朱暉字文季,南陽宛人也。[一]家世衣冠。暉早孤,有氣決。年十三,王莽敗,天下亂,與外氏家屬從田閒奔入宛城。[二]道遇腢賊,白刃劫諸婦女,略奪衣物。昆弟賓客皆惶迫,伏地莫敢動。暉拔□前曰:「財物皆可取耳,諸母衣不可得。今日朱暉死日也!」賊見其小,壯其志,笑曰:「童子內刀。」遂捨之而去。 注[一]東觀記曰「其先宋微子之後也,以國氏姓。周衰,諸侯滅宋,罐碭,易姓為朱,後徙於宛」也。
注[二]東觀記曰「暉外祖父孔休,以德行稱於代」也。
初,光武與暉父岑俱學長安,有舊故。及即位,求問岑,時已卒,乃召暉拜為郎。暉尋以病去,卒業於太學。性矜嚴,進止必以禮,諸儒稱其高。
永平初,顯宗舅新陽侯陰就慕暉賢,自往候之,暉避不見。復遣家丞致禮,[一] 暉遂閉門不受。就聞,歎曰:「志士也,勿奪其節。」後為郡吏,太守阮況嘗欲市暉*(牛)**[婢]*,暉不從。[二]及況卒,暉乃厚贈送其家。人或譏焉,暉曰:「前阮府君有求於我,所以不敢聞命,誠恐以財貨□君。今而相送,明吾非有愛也。」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聞而辟之,甚禮敬焉。正月朔旦,蒼當入賀。故事,少府給璧。是時陰就為府卿,貴驕,吏□不奉法。蒼坐朝堂,漏且盡,而求璧不可得,顧謂掾屬曰:「若之何?」暉望見少府主簿持璧,即往紿之曰:[三]「我數聞璧未嘗見,試請觀之。」主簿以授暉,暉顧召令史奉之。[四]主簿大驚,遽以白就。就曰:「朱掾義士,勿復求。」更以它璧朝。蒼既罷,召暉謂曰:「屬者掾自視孰與藺相如?」
[五]帝聞壯之。及當幸長安,欲嚴宿□,故以暉為衛士令。再遷臨淮太守。 注[一]續漢志曰:「諸侯家丞,秩三百石。」
注[二]東觀記曰:「暉為*(掾)*督郵,況當歸女,欲買暉婢,暉不敢與。後況卒,暉送其家金三斤。」
注[三]紿,欺也。 注[四]奉之於蒼。
注[五]屬,向也。與猶如也。史記曰,藺相如,趙人也。趙惠文王時得楚和氏璧,秦昭王欲以十五城易之,趙王使相如奉璧入秦。秦王大喜,無意償趙城。相如乃前曰:「璧有瑕,願指示王。」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,怒發上衝冠,曰:「臣觀大王無償趙城色,故臣復取璧。大王必欲急臣,臣今頭與璧俱碎於柱矣。」相如持其璧睨柱,欲以擊柱。秦王恐其璧破,乃謝之。
暉好節□,有所拔用,皆厲行士。其諸報怨,以義犯率,皆為求其理,多得生濟。其不義之囚,實時僵仆。[一]吏人畏愛,為之歌曰:「強直自遂,南陽朱季。吏畏其威,人懷其惠。」[二]數年,坐法免。[三] 注[一]僵,偃;僕,踣也。
注[二]東觀記曰:「建武十六年,四方牛大疫,臨淮獨不,鄰郡人多牽牛入界。」
注[三]東觀記曰:「坐考長吏囚死獄中,州奏免官。」
暉剛於為吏,見忌於上,所在多被劾。自去臨淮,屏居野澤,布衣蔬食,不與邑裡通,鄉黨譏其介。[一]建初中,南陽大饑,米石千餘,暉盡散其家資,以分宗裡故舊之貧羸者,鄉族皆歸焉。初,暉同縣張堪素有名稱,嘗於太學見暉,甚重之,接以友道,乃把暉臂曰:「欲以妻子托朱生。」暉以堪先達,舉手未敢對,自後不復相見。堪卒,暉聞其妻子貧困,乃自往候視,厚賑贍之。暉少子頡怪而問曰:「大人不與堪為友,平生未曾相聞,子孫竊怪之。」暉曰:「堪嘗有知己之言,吾以信於心也。」[二]暉又與同郡陳揖交善,揖早卒,有遺腹子友,暉常哀之。及司徒桓虞為南陽太守,召暉子駢為吏,暉辭駢而薦友。虞歎息,遂召之。其義烈若此。 注[一]介,特也。言不與觿同。
注[二]以堪先托妻子,心已許之,故言信於心也。
元和中,肅宗巡狩,告南陽太守問暉起居,召拜為尚書僕射。歲中遷太山太守。
暉上疏乞留中,詔許之。因上便宜,陳密事,深見嘉納。詔報曰:「補公家之闕,[一]不累清白之素,斯善美之士也。俗吏苟合,阿意面從,進無謇謇之志,卻無退思之念,[二]患之甚久。惟今所言,適我願也。生其勉之!」 注[一]詩曰:「袞職有闕,仲山甫補之。」
注[二]易蹇卦艮下坎上,艮為山,坎為水,山上有水,蹇難之象也。六二爻上應於五,五為君位,二宜為臣也。居儉難之時,履當其位,不以五在難私身遠害,故曰「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」。孝經曰:「退思補過。」「謇」與「蹇」通。
是時谷貴,縣官經用不足,[一]朝廷憂之。尚書張林上言:「谷所以貴,由錢賤故也。可盡封錢,一取布帛為租,以通天下之用。又鹽,食之急者,雖貴,人不得不須,官可自□。[二]又宜因交址﹑益州上計吏往來,市珍寶,收采其利,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。」[三]於是詔諸尚書通議。暉奏據林言不可施行,事遂寢。後陳事者復重述林前議,以為於國誠便,帝然之,有詔施行。暉復獨奏曰:
「王制,天子不言有無,諸侯不言多少,祿食之家不與百姓爭利。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,鹽利歸官,則下人窮怨,布帛為租,則吏多奸盜,誠非明主所當宜行。」帝卒以林等言為然,得暉重議,因發怒,切責諸尚書。暉等皆自系獄。
三日,詔敕出之。曰:「國家樂聞駁議,黃發無愆,詔書過耳,[四]何故自系?」暉因稱病篤,不肯復署議。
尚書令以下惶怖,謂暉曰:「今臨得譴讓,柰何稱病,其禍不細!」暉曰:「行年八十,蒙恩得在機密,當以死報。若心知不可而順旨雷同,負臣子之義。今耳目無所聞見,伏待死命。」遂閉口不復言。諸尚書不知所為,乃共劾奏暉。
帝意解,寑其事。後數日,詔使直事郎問暉起居,[五]太醫視疾,太官賜食。暉乃起謝,復賜錢十萬,布百匹,衣十領。
注[一]經,常也。
注[二]前書曰:「因官器作□鹽。」音義曰:「□,古『煮』字。」
注[三]武帝作均輸法,謂州郡所出租賦,並雇運之直,官總取之,市其土地所出之物。官自轉輸於京,謂之均輸。
注[四]黃發,老稱。謂朱暉也。
注[五]直事郎謂署郎當次直者。
後遷為尚書令,以老病乞身,拜騎都尉,賜錢二十萬。和帝即位,竇憲北征匈奴,暉復上疏諫。頃之,病卒。[一] 注[一]華嶠書曰「暉年五十失妻,昆弟欲為繼室,暉歎曰:『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家者!』遂不復娶」也。
子頡,修儒術,安帝時至陳相。頡子穆。
朱穆
穆字公叔。年五歲,便有孝稱。父母有病,輒不飲食,差乃復常。及壯耽學,銳意講誦,或時思至,不自知亡失衣冠,顛隊坑岸。其父常以為專愚,幾不知數馬足。
[一]穆愈更精篤。 注[一]幾音近衣反。前書曰:「石慶為太僕,上問車中幾馬?慶以策數馬畢,舉手曰『六馬。』」言穆用心專愚更甚也。
初舉孝廉。[一]順帝末,江淮盜賊腢起,州郡不能禁。或說大將軍梁冀曰:「朱公叔兼資文武,海內奇士,若以為謀主,賊不足平也。」冀亦素聞穆名,乃辟之,使典兵事,甚見親任。及桓帝即位,順烈太后臨朝,穆以冀埶地親重,望有以扶持王室,因推災異,奏記以勸戒冀曰:「穆伏念明年丁亥之歲,刑德合於干位,[二]易經龍戰之會。其文曰:『龍戰於野,其道窮也。』[三]謂陽道將勝而陰道負也。今年九月天氣鬱冒,五位四候連失正氣,此互相明也。夫善道屬陽,惡道屬陰,若修正守陽,摧折惡類,則福從之矣。穆每事不逮,所好唯學,傳受於師,時有可試。願將軍少察愚言,申納諸儒,[四]而親其忠正,絕其姑息,[五]專心公朝,割除私慾,廣求賢能,斥遠佞惡。夫人君不可不學,當以天地順道漸漬其心。宜為皇帝選置師傅及侍講者,得小心忠篤敦禮之士,將軍與之俱入,參勸講授,師賢法古,此猶倚南山坐平原也,誰能傾之!今年夏,月暈房星,明年當有小□。宜急誅奸臣為天下所怨毒者,以塞災咎。議郎﹑大夫之位,本以式序儒術高行之士,今多非其人;九卿之中,亦有乖其任者。惟將軍察焉。」又薦種暠﹑欒巴等。而明年嚴鮪謀立清河王蒜,又黃龍二見沛國。
冀無術學,遂以穆「龍戰」之言為應,於是請暠為從事中郎,薦巴為議郎,舉穆高第,為侍御史。[六] 注[一]謝承書曰「穆少有英才,學明五經。性矜嚴疾惡,不交非類。年二十為郡督郵,迎新太守,見穆曰:『君年少為督郵,因族埶?為有令德?』穆荅曰:『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,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。』更問風俗人物。太守甚奇之,曰:『僕非仲尼,督郵可謂顏回也。』遂歷職股肱,舉孝廉」也。
注[二]曆法,太歲在丁﹑壬,歲德在北宮,太歲在亥﹑卯﹑未,歲刑亦在北宮,故合於干位也。
注[三]易坤卦上六象詞也。以爻居上六,故雲其道窮也。王弼注云:「陰之為道,卑順不逆,乃全其美,盛而不已。固陽之地,陽所不堪,故戰於野。」
注[四]申,重也。
注[五]姑,且也。息,安也。小人之道,苟且取安也。禮記曰「君子之愛人也以德,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」也。
注[六]續漢書曰:「穆舉高第,拜侍御史。桓帝臨辟雍,行禮畢,公卿出,虎賁置弓階上,公卿下階皆避弓。穆過,呵虎賁曰:『執天子器,何故投於地!』虎賁怖,即攝弓。穆劾奏虎賁抵罪,公卿皆籩,曰『朱御史可謂臨事不惑者也』。」
時同郡趙康叔盛者,隱於武當山,清靜不仕,以經傳教授。穆時年五十,乃奉書稱弟子。及康歿,喪之如師。其尊德重道,為當時所服。
常感時澆薄,慕尚敦篤,乃作祟厚論。其辭曰:
夫俗之薄也,有自來矣。故仲尼歎曰:「大道之行也,而丘不與焉。」[一]蓋傷之也。夫道者,以天下為一,在彼猶在己也。故行違於道則愧生於心,非畏義也;
事違於理則負結於意,非憚禮也。故率性而行謂之道,[二]得其天性謂之德。[三] 德性失然後貴仁義,[四]是以仁義起而道德遷,[五]禮法興而淳樸散。故道德以仁義為薄,淳樸以禮法為賊也。[六]夫中世之所敦,已為上世之所薄,[七] 況又薄於此乎! 注[一]禮記仲尼歎曰:「大道之行,三代之英,丘未之逮也,而有志焉。」鄭玄注曰:「大道,謂三皇﹑五帝時也。」
注[二]率,循也。子思曰「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」也。
注[三]天之所命之謂性,不失天性是為德。
注[四]道德之性失,仁義之多彰。 注[五]遷,徙也。
注[六]老子曰:「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夫禮者,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。」
注[七]中世謂五帝時。
故夫天不崇大則覆幬不廣,地不深厚則載物不博,[一]人不敦厖則道數不遠。[二] 昔在仲尼不失舊於原壤,[三]楚嚴不忍章於絕纓。[四]由此觀之,聖賢之德敦矣。老氏之經曰:「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,居其實不居其華,故去彼取此。」
[五]夫時有薄而厚施,行有失而惠用。[六]故覆人之過者,敦之道也;救人之失者,厚之行也。往者,馬援深昭此道,可以為德,誡其兄子曰:「吾欲汝曹聞人之過如聞父母之名。耳可得聞,口不得言。」斯言要矣。遠則聖賢履之上世,[七]近則丙吉﹑張子孺行之漢廷。[八]故能振英聲於百世,播不滅之遺風,不亦美哉! 注[一]幬亦覆。左傳曰:「如天之無不燾,如地之無不載。」「幬」與「燾」同。
注[二]敦厖,厚大也。左傳曰:「人生敦厖。」數猶理也。言人不敦厚,不能入道之精理也。
注[三]原壤,孔子之舊也。禮記曰:「原壤之母死,孔子助之沐幟。原壤登木而歌曰:『狸首之班然,執女手之卷然。』從者曰:『子未可以已乎?』夫子曰:『親者無失其為親,故者無失其為故。』」注[四]說苑曰:「楚莊王賜腢臣酒,日暮燭滅,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。美人援絕其冠纓,告王趣火來上,視絕纓者。王曰:『賜人酒,使醉失禮,柰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?』乃命左右曰:『與寡人飲,不絕冠纓者不歡。』腢臣百餘人皆絕去其冠纓,乃上火」也。
注[五]此老子*[道]*德經之詞也。顧歡注曰:「道德為厚,禮法為薄,清虛為實,聲色為華。去彼華薄,取此厚實。」
注[六]俗之凋薄,以厚御之;行*[之]*有失,以惠待之。即上孔子﹑楚莊是也。
注[七]履,踐也。言敦厚之道,孔子﹑楚莊已踐履之。
注[八]宣帝時丙吉為丞相,不案吏,曰:「夫以三公府案吏,吾竊陋之。」子孺為車騎將軍,匿名遠權,隱人過失。
然而時俗或異,風化不敦,而尚相誹謗,謂之臧否。記短則兼折其長,貶惡則並伐其善。悠悠者皆是,其可稱乎![一]凡此之類,豈徒乖為君子之道哉,將有危身累家之禍焉。悲夫!行之者不知憂其然,故害興而莫之及也。斯既然矣,又有異焉。
人皆見之而不能自遷。何則?務進者趨前而不顧後,榮貴者矜己而不待人,智不接愚,富不賑貧,貞士孤而不恤,賢者□而不存。故田蚡以尊顯致安國之金,[二]淳於以貴埶引方進之言。[三]夫以韓、翟之操,為漢之名宰,[四]然猶不能振一貧賢,薦一孤士,又況其下者乎!此禽息、史魚所以專名於前,而莫繼於後者也。[五]故時敦俗美,則小人守正,利不能誘也;時否俗薄,雖君子為邪,義不能止也。[六]何則?先進者既往而不反,後來者複習俗而追之,是以虛華盛而忠信微,刻薄稠而純篤稀。斯蓋谷風有「棄予」之歎,[七]伐木有「鳥鳴」之悲矣![八] 注[一]悠悠,多也。稱,舉也。
注[二]田蚡,*(武)**[景]*帝王皇后同產弟,為太尉,親貴用事。韓安國為梁王太傅,坐法失官,安國以五百金遺蚡,蚡為言太后,即召以為北地都尉也。
注[三]翟方進,成帝時為丞相。淳于長,元後姊子,封定陵侯,以能謀議為九卿,用事。方進獨與長交,稱薦之也。
注[四]前書曰:「天子以韓安國為國器,拜御史大夫。」又曰:「翟方進智能有餘,天子甚重之。」故言名宰也。
注[五]韓詩外傳曰:「禽息,秦大夫,薦百里奚不見納。繆公出,當車以頭擊闑,腦乃精出,曰:『臣生無補於國,不如死也。』繆公感寤而用百里奚,秦以大化。」禮,大夫殯於正室,士於適室。韓子曰,史魚,□大夫。卒,委柩後寢。□君吊而問之。曰:「不能進蘧伯玉,退彌子瑕。」以尸諫也。
注[六]皆牽於時也。
注[七]詩小雅曰:「習習谷風,維風及雨。將恐將懼,維予與汝。將安將樂,汝轉棄予。」
注[八]詩小雅曰「伐木丁丁,鳥鳴嚶嚶。出自幽谷,遷於喬木。嚶其鳴矣,求其友聲」也。
嗟乎!世士誠躬師孔聖之崇則,嘉楚嚴之美行,希李老之雅誨,思馬援之所尚,鄙二宰之失度,美韓稜之抗正,[一]貴丙、張之弘裕,賤時俗之誹謗,則道豐績盛,名顯身榮,載不刊之德,[二]播不滅之聲。然*[後]*知薄者之不足,厚者之有餘也。彼與草木俱朽,[三]此與金石相傾,[四]豈得同年而語,並日而談哉?」 注[一]事具韓稜傳也。
注[二]刊,削也。 注[三]彼謂薄也。
注[四]此謂厚也。老子曰:「高下之相傾。」
穆又著絕交論,亦矯時之作。[一] 注[一]穆集載論,其略曰:「或曰:『子絕存問,不見客,亦不荅也,何故?』曰:『古者,進退趨業,無私游之交,相見以公朝,享會以禮紀,否則朋徒受習而已。』曰:『人將疾子,如何?』曰:『寧受疾。』曰:『受疾可乎?』曰:『世之務交遊也久矣,敦千乘不忌於君,犯禮以追之,背公以從之。其愈者,則孺子之愛也;其甚者,則求蔽過竊譽,以贍其私。事替義退,公輕私重,居勞於聽也。或於道而求其私,贍矣。是故遂往不反,而莫敢止焉。是川瀆並決,而莫之敢塞;游豶蹂稼,而莫之禁也。詩云:「威儀棣棣,不可筭也。」後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