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istory of Yuan 元史
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: 兵二 Volume 99 Treatises 52: Military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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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二○宿衛
宿衛者,天子之禁兵也。元制,宿衛諸軍在內,而鎮戍諸軍在外,內外相維,以制輕重之勢,亦一代之良法哉。方太祖時,以木華黎、赤老溫、博爾忽、博爾術為四怯薛,領怯薛歹分番宿衛。及世祖時,又設五衛,以象五方,始有侍衛親軍之屬,置都指揮使以領之。而其後增置改易,於是禁兵之設,殆不止於前矣。夫屬枿,列宮禁,宿衛之事也,而其用非一端。用之於大朝會,則謂之圍宿軍;用之於大祭祀,則謂之儀仗軍;車駕巡幸用之,則曰扈從軍;守護天子之帑藏,則曰看守軍;或夜以之警非常,則為巡邏軍;或歲漕至京師用之以彈壓,則為鎮遏軍。今總之為宿衛,而以餘者附見焉。
四怯薛:太祖功臣博爾忽、博爾術、木華黎、赤老溫,時號掇裏班曲律,猶言四傑也,太祖命其世領怯薛之長。怯薛者,猶言番直宿衛也。凡宿衛,每三日而一更。申、酉、戌日,博爾忽領之,為第一怯薛,即也可怯薛。博爾忽早絕,太祖命以別速部代之,而非四傑功臣之類,故太祖以自名領之。其雲也可者,言天子自領之故也。亥、子、醜日,博爾術領之,為第二怯薛。寅、卯、辰日,木華黎領之,為第三怯薛。巳、午、未日,赤老溫領之,為第四怯薛。赤老溫後絕,其後怯薛常以右丞相領之。
凡怯薛長之子孫,或由天子所親信,或由宰相所薦舉,或以其次序所當為,即襲其職,以掌環衛。雖其官卑勿論也,及年勞既久,則遂擢為一品官。而四怯薛之長,天子或又命大臣以總之,然不常設也。其它預怯薛之職而居禁近者,分冠服、弓矢、食飲、文史、車馬、廬帳、府庫、醫藥、卜祝之事,悉世守之。雖以才能受任,使服官政,貴盛之極,然一日歸至內庭,則執其事如故,至於子孫無改,非甚親信,不得預也。
其怯薛執事之名:則主弓矢、鷹隼之事者,曰火兒赤、昔寶赤、怯憐赤。書寫聖旨,曰紥裏赤。為天子主文史者,曰必阇赤。親烹飪以奉上飲食者,曰博爾赤。侍上帶刀及弓矢者,曰雲都赤、闊端赤。司閽者,曰八剌哈赤。掌酒者,曰答剌赤。典車馬者,曰兀剌赤、莫倫赤。掌內府尚供衣服者,曰速古兒赤。牧駱駝者,曰帖麥赤。牧羊者,曰火你赤。捕盜者,曰忽剌罕赤。奏樂者,曰虎兒赤。又名忠勇之士,曰霸都魯。勇敢無敵之士,曰拔突。其名類蓋不一,然皆天子左右服勞侍從執事之人,其分番更直,亦如四怯薛之制,而領於怯薛之長。
若夫宿衛之士,則謂之怯薛歹,亦以三日分番入衛。其初名數甚簡,後累增為萬四千人。揆之古制,猶天子之禁軍。是故無事則各執其事,以備宿衛禁庭;有事則惟天子之所指使。比之樞密各衛諸軍,於是為尤親信者也。
然四怯薛歹,自太祖以後,累朝所禦斡耳朵,其宿衛未嘗廢。是故一朝有一朝之怯薛,總而計之,其數滋多,每歲所賜鈔幣,動以億萬計,國家大費每敝於此焉。
右衛:中統三年,以侍衛親軍都指揮使董文炳兼山東東路經略使,共領武衛軍事。命益都行省大都督撒吉思驗壬子年已定民籍,及照李鋋總籍軍數,每千戶內選練習軍士二人充侍衛軍,並海州、東海、漣州三處之軍屬焉。至元元年,改武衛為侍衛親軍,分左右翼,置都指揮使。八年,改立左、右、中三衛,掌宿衛扈從,兼屯田,國有大事,則調度之。
左衛、中衛:並至元八年侍衛親軍改立。
前衛:至元十六年,以侍衛親軍創置前、後二衛,掌宿衛扈從,兼營屯田,國有大事,則調度之,置都指揮使。後衛:亦至元十六年置。
武衛:至元二十五年,尚書省奏,那海那的以漢軍一萬人,如上都所立虎賁司,營屯田,修城隍。二十六年,樞密院官暗伯奏,以六衛六千人,塔剌海孛可所掌大都屯田三千人,及近路迤南萬戶府一千人,總一萬人,立武衛親軍都指揮使司,掌修治城隍及京師內外工役之事。
左都威衛:至元十六年,世祖以新取到侍衛親軍一萬戶,屬之東宮,立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三十一年,復以屬皇太后,改隆福宮左都威衛使司。至大三年,選其軍之善造作者八百人,立千戶所一及百戶翼八以掌之,而分局造作。皇慶元年,以王平章舊所領軍一千人,立屯田。至治三年,罷匠軍千戶所。
右都威衛:國初,木華黎奉太祖命,收紥剌兒、兀魯、忙兀、納海四投下,以按察兒、孛羅、笑乃䴙、不裏海拔都兒、闊闊不花五人領探馬赤軍。既平金,隨處鎮守。中統三年,世祖以五投下探馬赤立蒙古探馬赤總管府。至元十六年,罷其軍,各於本投下應役。十九年,仍令充軍。二十一年,樞密院奏,以五投下探馬赤軍俱屬之東宮,復置官屬如舊。二十二年,改蒙古侍衛親軍指揮使司。三十一年,改隆福宮右都威衛使司。
唐兀衛:至元十八年,阿沙、阿束言:「今年春,奉命總領河西軍三千人,但其所帶虎符金牌者甚眾,征伐之重,若無官署,何以防閑之。」樞密院以聞,遂立唐兀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以總之。
貴赤衛:至元二十四年立。
西域親軍:元貞元年,依貴赤、唐兀二衛例,始立西域親軍都指揮使司。
衛候直都指揮使司:至元元年,裕宗招集控鶴一百三十五人。三十一年,徽政院增控鶴六十五人,立衛候司以領之,且掌儀從金銀器物。元貞元年,皇太后復以晉王校尉一百人隸焉。大德十一年,益以懷孟從行控鶴二百人,升衛候直都指揮使司。至大元年,復增控鶴百人,總六百人,設百戶所六,以為其屬。至治三年罷之。四年,以控鶴六百三十人,歸於皇后位下,後復置立。
右阿速衛:至元九年,初立阿速拔都達魯花赤,後招集阿速正軍三千餘名,復選阿速揭只揭了溫怯薛丹軍七百人,扈從車駕,掌宿衛城禁,兼營潮河、蘇沽兩川屯田,並供給軍儲。二十三年,為阿速軍南攻鎮巢,殘傷者眾,遂以鎮巢七百戶屬之,並前軍總為一萬戶,隸前後二衛。至大二年,始改立右衛阿速親軍都指揮使司。
左阿速衛:亦至大二年改立。
隆鎮衛:睿宗在潛邸,嘗於居庸關立南、北口屯軍,僥巡盜賊,各設千戶所。至元二十五年,以南、北口上千戶所總領之。至大四年,改千戶所為萬戶府,分欽察、唐兀、貴赤、西域、左右阿速諸衛軍三千人,並南、北口、太和嶺舊隘漢軍六百九十三人,屯駐東西四十三處,立十千戶所,置隆鎮上萬戶府以統之。皇慶元年,始改為隆鎮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延祐二年,又以哈兒魯軍千戶所隸焉。至治元年,置蒙古、漢軍籍。
左衛率府:至大元年,命以中衛兵萬人立衛率府,屬之東宮。時仁宗為皇太子,曰:「世祖立五衛,象五方也,其制猶中書之六部,殆不可易。」遂命江南行省萬戶府,選漢軍之精銳者一萬人,為東宮衛兵,立衛率府。延祐四年,改為中翊府,未幾復改為禦臨親軍都指揮使司,又以禦臨非古典,改為羽林。六年,英宗立為皇太子,復以隸東宮,仍為左衛率府。
右衛率府:延祐五年,以詹事禿滿叠兒所管速怯那兒萬戶府,及迤東、女直兩萬戶府,右翼屯田萬戶府兵,合為右衛率府,隸皇太子位下。
康禮衛:武宗至大三年,定康禮軍籍。凡康禮氏之非者,皆別而黜之,驗其實,始得入籍。及諸侯王阿只吉、火郎撒所領探馬赤,屬康禮氏者,令樞密院康禮衛遣人乘傳,往置籍焉。
忠翊侍衛:至元二十九年,始立屯田府。大德十一年,增軍數,立為大同等處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至大四年四月,皇太后修五臺寺,遂移屬徽政院,並以京兆軍三千人增入。延祐元年,改中都威衛使司,仍隸徽政院。至治元年,始改為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
宗仁衛:至治二年,右丞相拜住奏:「先脫別鐵木叛時,沒入亦乞列思人一百戶,與今所收蒙古子女三千戶,清州徹匠二千戶,合為行軍五千,請立宗仁衛以統之。」於是命右丞相拜住總衛事,給降虎符牌面,如右衛率府,又置行軍千戶所隸焉。
右欽察衛:至元二十三年,依河西等衛例,立欽察衛。至治二年,分為左右兩衛。天歷二年,以本衛屬大都督府。
左欽察衛:亦至治二年立。始至元中立衛時,設行軍千戶十有九所,屯田三所。大德中,置只兒哈郎、鐵哥納兩千戶所。至大元年,復設四千戶所。至是始分為左右二衛,亦屬大都督府。
龍翊侍衛:天歷元年十二月,立龍翊衛親軍都指揮使司,以左欽察衛唐吉失等九千戶隸焉。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司。左翊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
右翊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宣忠斡羅思扈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威武阿速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東路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。
女直侍衛親軍萬戶府。高麗女直漢軍萬戶府管女直侍衛親軍萬戶府。鎮守海口侍衛親軍屯儲都指揮使司。宣鎮侍衛。
世祖中統元年四月,諭隨路管軍萬戶,有舊從萬戶三哥西征軍人,悉遣至京師充防城軍:忙古䴙軍三百一十九人,嚴萬戶軍一千三百四十五人,濟南路軍一百四十人,脫赤剌軍一百四十九人,糺查剌軍一百四十五人,馬總管軍一百四十四人。
三年十月,諭益都大小管軍官及軍人等:「先李鋋懷逆,蒙蔽朝廷恩命,驅駕爾等以為己惠,爾等雖有效過功勞,殊無聞報,一旦泯絕,此非爾等不忠之愆,實李鋋懷逆之罪也。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董文炳來奏其詳,言爾等各有願為朝廷出力之語,此復見爾等存忠之久也。今命董文炳仍為山東東路經略使,收集爾等,直隸朝廷,充武衛軍近侍勾當。比及應職,且當守把南邊,堤防外隙,庶內境軍民各得安業。爾等宜益盡心,以圖勛效。」
至元二年十二月,增侍衛親軍一萬人,內選女直軍三千,高麗軍三千,阿海三千,益都路一千。每千人置千戶一員,百人置百戶一員,以領之。仍選丁力壯銳者,以應役焉。
三年五月,帝謂樞密臣曰:「侍衛親軍,非朕命不得發充夫役。修瓊華島士卒,即日放還。」
四年七月,諭東京等路宣撫司,命於所管戶內,以十等為率,於從上第三等戶,簽選侍衛親軍一千八百名。若第三等戶不敷,於第二等戶內簽補。仍定立千戶、百戶、牌子頭,並其家屬同來,赴中都應役。
十四年五月,以蒙古軍與漢軍相參,備都城內外及萬壽山宿衛,仍以也速不花領圍宿事。
十五年五月,總管胡翔請還侍衛軍。先是,宿州蘄縣等萬戶府士卒百人,有旨俾充侍衛軍,後從僉省嚴忠範征西川,既而嘉定、重慶、夔府皆下,忠範回軍,留西道。翔上言,從之。九月,以總管張子良所匿軍二千二百三十二人,充侍衛軍士。
十六年四月,選揚州省新附軍二萬人,充侍衛親軍,並其妻子,遷赴京師。
二十四年十月,總帥汪惟和選麾下銳卒一千人,請擇昆弟中一人統之,以備侍衛,從之。
成宗元貞四年八月,詔:「蒙古侍衛所管探馬赤軍人子弟,投充諸王位下身役者,悉遵世祖成憲,發還元役充軍。」大德六年二月,調蒙古侍衛等軍一萬人,往官山住夏。
仁宗延祐六年九月,知樞密院事塔失鐵木兒言:「諸漢人不得點圍宿軍士,圖籍系軍數者,雖御史亦不得預知,此國制也。比者,領圍宿官言,中書命司計李處恭巡視守倉庫軍卒,有曠役者則罪之,以懲其後,使無怠而已。而李司計擅取軍數,箠士卒,在法為過。臣等議,宜自中書與樞密遣人案之,驗實以聞。」制可。七年六月,以紅城中都威衛系掌軍務之司,屬徽政院不便,命遵舊制,俾樞密總之。
△圍宿軍
世祖至元二十六年七月,命大都侍衛軍內,復起一萬人赴上都,以備圍宿。
成宗元貞二年十月,樞密院臣言:「昔大朝會時,皇城外皆無墻垣,故用軍環繞,以備圍宿。今墻垣已成,南北西三畔皆可置軍,獨禦酒庫西,地窄不能容。臣等與丞相完澤議,各城門以蒙古軍列衛,及於周橋南置戍樓,以警昏旦。」從之。
武宗至大四年正月,省臣等傳皇太子命,以大朝會調蒙古、漢軍三萬人備圍宿,仍遣使發山東、河北、河南、淮北諸路軍至京師。復命都府、左右翼、右都威衛整器仗車騎。六月,以諸侯王、駙馬等來朝,命發各衛色目、漢軍八百二十六人至上京,復命指揮使也幹不花領之。
仁宗皇慶元年六月,命衛率府軍士備圍宿,守隆福宮內外禁門。十一月,樞密院臣言:「皇太后有旨,禁掖門可嚴守衛。臣等議,增置百戶一員,及於欽察、貴赤、西域、唐兀、阿速等衛調軍士九十人,增守諸掖門,復命千戶一員,帥領百戶一員,備巡邏。」從之。延祐三年十月以諸侯王來朝,命圍宿軍士六千人增至一萬人;復命也了幹、禿魯分左右部領其事。十一月,詔圍宿軍士,除舊有者,更增色目軍萬人,以備禁衛。十二月,樞密院臣言:「圍宿軍士不及數,其已發各衛者,地遠至不能如期,可遷刈葦草及青塔寺工役軍先備守衛。其各衛還家軍士,亦發二萬五千人,令備車馬器械,俱會京師。」制可。六年閏八月,命知樞密院事眾嘉領圍宿,發五衛軍代羽林軍士,仍以千戶二員、百戶十員,擇士卒精銳者二百人屬之。
英宗至治元年正月,帝詣石佛寺,以其墻垣疏壞,命副樞術溫臺、僉院阿散領圍宿士卒,以備巡邏。八月,東內皇城建宿衛屋二十五楹,命五衛內摘軍二百五十人居之,以備禁衛。
文宗天歷二年二月,樞密院臣言:「去歲嘗奉旨,依先制調軍守把圍宿,此時各翼軍人,皆隨處出征,亦有潰散者,故不及依次調遣,止於右翼侍衛及右都威衛內,發軍一千一百二十六名以備圍宿。今歲車駕行幸,臣等議於河南、山東兩都府內,起遣未差軍士一千三名,以備扈從。」制可。五月,樞密臣又言:「比奉令旨,放散軍人。臣等議,常制以三月一日放散,六月一日赴限,今放散既遲,可令於八月一日赴限。」從之。
△儀仗軍
世祖至元十二年十二月,上尊號、受冊,告祭天地宗廟,調左、右、中三衛軍五十人為蹕街清路軍。
武宗至大二年十二月,上尊號,百官行朝賀禮,樞密院調軍一千人備儀仗。三年十月,上皇太后尊號,行冊寶禮,用內外儀仗軍數,及防護五色甲馬軍二百人。四年二月,合祭天地、太廟、社稷,用蹕街清道及守內外壝門軍一百八十人,命以圍宿軍為之,事畢還役。七月,以奉迎武宗玉冊祔廟,用清路蹕街軍一百五十人,管軍千戶、百戶各一員。九月,以祭享太廟,用蹕街清路軍一百五十人,千戶、百戶各一員。
仁宗皇慶元年三月,天壽節行禮,用內外儀仗軍一千人。
英宗至治元年十一月,命有司選控鶴衛士,及色目、漢軍以備鹵簿儀仗。十二月,定鹵簿隊仗,用軍士二千三百三十人,萬戶、千戶、百戶四十五員。仍議用軍士一千九百五十人,萬戶、千戶、百戶五十九員,以備儀仗。
致和元年六月,以享太廟,用蹕街清路軍一百名,看糝盆軍一百名,管軍官千戶、百戶各一員。九月,行大禮,用擎執儀仗蒙古、漢軍一千名。
文宗天歷元年十一月,親祭太廟,內外用儀仗並五色甲馬軍一千六百五十名,仍命指揮青山及洪副使攝折沖都尉提調。二年,正旦行禮,用儀仗軍一千人。享太廟,用蹕街清路軍一百名,看守糝盆軍一百名,管軍千戶、百戶各一員。天壽節行禮,用儀仗軍一千名。皇后冊寶擎執儀仗,用軍一千二百名,軍官四員。
△扈從軍
世祖至元十七年三月,發忙古䴙、抄兒赤所領河西軍士,及阿魯黑麾下二百人,入備扈從。
武宗至大二年,太后將幸五臺,徽政院官請調軍扈從。省臣議:「昔大太后嘗幸五臺,於住夏探馬赤及漢軍內,各起扈從軍三百人,今遵故事。」從之。十一月,樞密院臣言:「去歲六衛漢軍內,以諸處興建工役,故用六千軍士於上都。臣等議,來歲車駕行幸,復令騎卒六千人,備車馬器仗,與步卒二千人扈從。」制可。
△看守軍
世祖至元二十五年十一月,以軍守都城外倉。初,大都城內倉敖有軍守之,城外豐閏、豐實、廣貯、通濟四倉無守者。至是收糧頗多,丞相桑哥以為言,乃依都城內倉例,每倉發軍五人守之。十二月,中書省臣言:「樞密院公廨後,有倉貯糧,乞調軍五人看守。」從之。
成宗大德四年二月,調軍五百人,於新浚河內看閘。
武宗至大四年六月,帝御大安閣,樞密院官奏:「嘗奉旨,令各門置軍守備。臣等議,探馬赤軍士去其所戍地遠,卒莫能至,擬發阿速、唐兀等軍,參漢軍用之,各門置五十人。」制可。
仁宗延祐元年閏三月,隆禧院官言:「初,世祖影殿,有軍士守之。今武宗御容於大崇恩福元寺安置,宜依例調軍守衛。」從之。三年二月,嶺北省乞軍守衛倉庫,命於醜漢所屬萬戶三千探馬赤軍內,摘軍三百人與之。
英宗至治元年,增守太廟墻垣軍。初,以衛士軍人共守圍宿,故止用蒙古軍四百人,至是以衛士守內墻垣,其外壖止用軍士,乃增至八百人,復命僉院哈散、院判阿剌鐵木兒領之。四月,敕搠思吉斡節兒八哈失寺內,常令軍士五人守衛。
△巡邏軍
仁宗皇慶元年三月,丞相鐵木叠兒奏:「每歲既幸上京,於各宿衛中留衛士三百七十人,以備巡邏,今歲多盜賊,宜增百人,以嚴守禦。」制可。仍命樞密與中書分領之。延祐七年五月,詔留守司及虎賁司官,親率眾於夜巡邏。
△鎮遏軍
仁宗延祐元年閏三月,樞密院官奏:「中書省言,江浙春運糧八十三萬六千二百六十石,取日開洋,前來直沽,請預差軍人鎮遏。」詔依年例,調軍一千名,命右衛副都指揮使伯顏往鎮遏之。三年四月,海運至直沽,樞密院官奏:「今歲軍數不敷,乞調軍士五百人巡鎮。」從之。七年四月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