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ok of Later Han 後漢書
卷五十三 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Volume 53: Biographies of Zhou, Huang, Xu, Jiang, Shent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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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漢書卷五十三 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第四十三易曰:「君子之道,或出或處,或默或語。」[一]孔子稱「蘧伯玉邦有道則仕,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也」。[二]然用捨之端,君子之所以存其誠也。[三]故其行也,則濡足蒙垢,出身以□時;[四]及其止也,則窮棲茹菽,臧寶以迷國。[五] 注[一]上系之詞也。言賢哲所行,其趣異也。
注[二]論論蘧伯玉名瑗,□大夫也。卷而懷謂不預時政,不忤於人者也。
注[三]誠,實也。孔子曰:「用之則行,捨之則臧。」易曰:「閒邪存其誠。」
注[四]新序曰:「申徒狄非時,將自投河,崔嘉聞而止之曰:『吾聞聖人從事於天地之閒,人之父母也。今為濡足之故,不救溺人乎?』」注[五]爾雅曰:「啜,茹也。」孫卿子曰:「君子啜菽飲水,非愚也,是節然也。」
論語曰,陽貨謂孔子曰:「懷其寶而迷其邦,可謂仁乎?」
太原閔仲叔者,[一]世稱節士,雖周黨之潔清,自以弗及也。黨見其含菽飲水,遺以生蒜,受而不食。[二]建武中,應司徒侯霸之辟,既至,霸不及政事,徒勞苦而已。[三]仲叔恨曰:「始蒙嘉命,且喜且懼;今見明公,喜懼皆去。以仲叔為不足問邪,不當辟也。辟而不問,是失人也。」遂辭出,投劾而去。[四] 復以博士征,不至。客居安邑。老病家貧,不能得肉,日買質肝一片,屠者或不肯與,安邑令聞,□吏常給焉。仲叔怪而問之,知,乃歎曰:「閔仲叔豈以口腹累安邑邪?」遂去,客沛。以壽終。 注[一]謝沉書曰:「閔貢字仲叔。」
注[二]黨與仲叔同郡,亦貞介士也。見逸人傳。皇甫謐高士傳曰:「黨見仲叔食無菜,遺之生蒜。仲叔曰:『我欲省煩耳,今更作煩邪?』受而不食。」
注[三]勞其勤苦也。勞音力到反。
注[四]案罪曰劾,自投其劾狀而去也。投猶下也。今有投辭、投牒之言也。
仲叔同郡荀恁,字君大,[一]少亦修清節。資財千萬,父越卒,悉散與九族。
隱居山澤,以求厥志。王莽末,匈奴寇其本縣廣武,[二]聞恁名節,相約不入荀氏閭。光武征,以病不至。永平初,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,開東合延賢俊,辟而應焉。及後朝會,顯宗戲之曰:「先帝征君不至,驃騎辟君而來,何也?」
對曰:「先帝秉德以惠下,故臣可得不來。驃騎執法以檢下,[三]故臣不敢不至。」後月餘,罷歸,卒於家。 注[一]恁音而甚反。
注[二]廣武,縣,屬太原郡,故城在今代州鴈門縣也。
注[三]檢猶察也。
桓帝時,安陽人魏桓,字仲英,亦數被征。其鄉人勸之行。桓曰:「夫干祿求進,所以行其志也。今後宮千數,其可損乎?廄馬萬匹,其可減乎?左右悉權豪,其可去乎?」皆對曰:「不可。」桓乃慨然歎曰:「使桓生行死歸,於諸子何有哉!」[一]遂隱身不出。 注[一]若忤時強諫,死而後歸,於諸勸行者復何益也。
若二三子,可謂識去就之□,候時而處。[一]夫然,豈其枯槁苟而已哉?蓋詭時審己,以成其道焉。[二]余故列其風流,區而載之。[三] 注[一]□,節也。候時以居,不失去就也。
注[二]詭,違也。*(亦)**[多]*若違時,志存量己也。
注[三]言其清潔之風,各有條流,故區別而紀之。
目录
1 周燮
2 黄憲
3 徐囁
4 姜肱
5 申屠蟠
6 校勘記
周燮
周燮字彥祖,汝南安城人,*(法)**[決]*曹掾燕之後也。[一]燮生而欽頤折頞,丑狀駭人。[二] 其母欲□之,其父不聽,曰:「吾聞賢聖多有異貌。[三]興我宗者,乃此兒也。」
於是養之。 注[一]燕具獨行篇周嘉傳。
注[二]頤,頷也。欽頤,曲頷也。說文曰:「頞,鼻莖也。」折亦曲也。欽音丘凡反。欽或作「顩」,音同。
注[三]伏羲牛首,女媧蛇軀,戲繇鳥喙,孔子牛唇,是聖賢異貌也。又蔡澤亦顩頤蹙頞。
始在髫鬌,而知廉讓;[一]十歲就學,能通詩、論;及長,專精禮、易。不讀非聖之書,不修賀問之好。有先人草廬結於罔畔,[二]下有陂田,常肆勤以自給。[三]非身所耕漁,則不食也。鄉黨宗族希得見者。[四] 注[一]髫,發也。禮記曰:「子生三月之末,擇日翦發為*(髫)**[鬌]*,男角女羈,否則男左女右。」鬌音徒果反。
注[二]山脊曰岡。
注[三]肆,陳也。
注[四]謝承書曰「燮居家清處,非法不言,兄弟、父子、室家相待如賓,鄉曲不善者皆從其教」也。
舉孝廉、賢良方正,特徵,皆以疾辭,延光二年,安帝以玄纁羔幣聘燮,[一] 及南陽馮良,二郡各遣丞掾致禮。宗族更勸之曰:「夫修德立行,所以為國。自先世以來,勳寵相承,君獨何為守東岡之陂乎?」燮曰:「吾既不能隱處巢穴,追綺季之跡,[二]而猶顯然不遠父母之國,斯固以滑泥揚波,同其流矣。[三] 夫修道者,度其時而動。動而不時,焉得亨乎!」[四] 因自載到穎川陽城,遣*[門]*生送敬,遂辭疾而歸。[五]良亦載病到近縣,送禮而還。[六]詔書告二郡,歲以羊酒養病。 注[一]禮,卿執羔。董仲舒春秋繁露曰:「凡贊卿用羔,羔有角而不用,類仁者;
執之不鳴,殺之不縪,類死義者;羔飲其母必跪,類知禮者:故以為贄。」
注[二]綺季、東園公、夏黃公、□裡先生,謂之四皓,隱於商山。見前書也。
注[三]滑,混也。楚詞:「何不滑其泥而揚其波。」滑音古沒反。
注[四]亨,通也。書曰:「慮善以動,動惟厥時。」
注[五]送敬猶致謝也。
注[六]送禮謂送其所致之禮也。
良字君郎。出於孤微,少作縣吏。年三十,為尉從佐。[一]奉檄迎督郵,即路慨然,恥在□役,[二]因壞車殺馬,毀裂衣冠,乃遁至犍為,從杜撫學。妻子求索,蹤多斷絕。後乃見草中有敗車死馬,衣裳腐朽,謂為虎狼盜賊所害,發喪制服。積十許年,乃還鄉裡。志行高整,非禮不動,遇妻子如君臣,鄉黨以為儀表。燮、良年皆七十餘終。 注[一]從佐謂隨從而已,不主案牘也。
注[二]廝,賤也。
黄憲
黃憲字叔度,汝南慎陽人也。[一]世貧賤,父為牛醫。 注[一]在慎水之南,因以名縣。南陽有順陽國,而流俗書此或作「順陽」者,誤。
穎川荀淑至慎陽,遇憲於逆旅,[一]時年十四,淑竦然異之,揖與語,移日不能去。謂憲曰:「子,吾之師表也。」既而前至袁*(閎)**[閬]*[二]所,未及勞問,逆曰:「子國有顏子,寧識之乎?」[三]*(閎)**[閬]*曰:「見吾叔度邪?」
是時,同郡戴良才高倨□,而見憲未嘗不正容,及歸,惘然若有失也。其母問曰:「汝復從牛醫兒來邪?」對曰:「良不見叔度,不自以為不及;既鶯其人,則瞻之在前,忽焉在後,[四]固難得而測矣。」同郡陳蕃、周舉常相謂曰:「時月之閒不見黃生,則鄙吝之萌復存乎心。」[五]及蕃為三公,臨朝歎曰:「叔度若在,吾不敢先佩印綬矣。」太守王龔在郡,禮進賢達,多所降致,卒不能屈憲。郭林宗少游汝南,先過袁*(閎)**[閬]*,不宿而退;進往從憲,累日方還。
或以問林宗。[六]林宗曰:「奉高之器,譬諸*(泛)**[氿]*濫,雖清而易挹。[七] 叔度汪汪若千頃陂,澄之不清,淆之不濁,不可量也。」[八] 注[一]逆旅,客舍。
注[二]一作「閬」。
注[三]顏子,顏回也。
注[四]論語顏回慕孔子之言也。
注[五]吝,貪也。
注[六]郭泰別傳曰:「時林宗過薛恭祖,恭祖問曰:『聞足不見袁奉高,車不停軌,鑾不輟軶,從叔度乃彌信宿也?』」注[七]奉高,閎字也。爾雅曰:「側出*(泛)**[氿]*泉,正出濫泉。」*(泛)**[氿]*音軌。濫音檻。
注[八]淆,混也。
憲初舉孝廉,又辟公府,友人勸其仕,憲亦不拒之,暫到京師而還,竟無所就。
年四十八終,天下號曰「征君」。
論曰:黃憲言論風旨,無所傳聞,然士君子見之者,靡不服深遠,去玼吝。[一] 將以道周性全,無德而稱乎?[二]余曾祖穆侯[三]以為憲隤然其處順,[四]淵乎其似道,[五]淺深莫臻其分,清濁未議其方。[六]若及門於孔氏,其殆庶乎!
[七]故嘗著論雲。 注[一]玼音此。說文曰:「鮮色也。」據此文當為「疵」,作「玼」者,古字通也。
注[二]道周備,性全一。無德而稱,言其德大無能名焉。
注[三]晉書曰:「范汪字玄平,安北將軍,謚曰穆侯。汪生寧,寧生泰,泰生曄。」
注[四]易系詞曰:「坤隤然示人簡矣。」隤,柔順貌。
注[五]老子曰:「道沖而用之,或不盈,淵乎似萬物之宗。」言淵深不可知也。
注[六]廣雅曰:「方,所也。」
注[七]易系詞曰:「顏氏之子,其殆庶幾乎!」殆,近也。
徐囁
徐囁字孺子,豫章南昌人也。[一]家貧,常自耕稼,非其力不食。恭儉義讓,所居服其德。屢辟公府,不起。 注[一]豫章,郡,今洪州也。南昌,縣,即今豫章縣也。謝承書曰「稚少為諸生,學嚴氏春秋、京氏易、歐陽尚書,兼綜風角、星官、筭歷、河圖、七緯、推步、變易,異行矯時俗,閭裡服其德化。有失物者,縣以相還,道無拾遺。
四察孝廉,五辟宰府,三舉茂才」也。
時陳蕃為太守,以禮請署功曹,囁不免之,既謁而退。蕃在郡不接賓客,唯囁來特設一榻,去則縣之。後舉有道,家拜太原太守,[一]皆不就。 注[一]就家而拜之也。
延熹二年,尚書令陳蕃、僕射胡廣等上疏薦囁等曰:「臣聞善人天地之紀,政之所由也。[一]詩云:『思皇多士,生此王國。』[二]天挺俊乂,為陛下出,當輔弼明時,左右大業者也。[三]伏見處士豫章徐囁、彭城姜肱、汝南袁閎、[四] 京兆韋著、[五]穎川李曇,德行純備,著於人聽。若使擢登三事,協亮天工,必能翼宣盛美,增光日明矣。」桓帝乃以安車玄纁,備禮征之,並不至。帝因問蕃曰:「徐囁、袁閎、韋著誰為先後?」
蕃對曰:「閎出生公族,聞道漸訓。著長於三輔禮義之俗,所謂不扶自直,不鏤自雕。[六]至於囁者,爰自江南卑薄之域,而角立傑出,宜當為先。」[七] 注[一]左傳曰,晉三□害伯宗,譖而殺之,及欒弗忌。韓獻子曰「□氏其不免乎!善人天地之紀也,而驟絕之,不亡何待」也。
注[二]大雅文王之詩也。思,願也。皇,天也。思願天多生賢人於此王國。
注[三]左右,助也。
注[四]閎見袁安傳。謝承書曰:「閎少修志節,矯俗高厲。」
注[五]著見韋彪傳。謝承書曰:「為三輔冠族。著少修節操,持京氏易、韓詩,博通術蓺。」
注[六]說苑曰「蓬生枲中,不扶自直」也。
注[七]如角之特立也。
囁嘗為太尉黃瓊所辟,不就。及瓊卒歸葬,囁乃負糧徒步到江夏赴之,設雞酒薄祭,哭畢而去,不告姓名。[一]時會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數十人,聞之,疑其囁也,乃選能言語生茅容輕騎追之。及於塗,容為設飯,共言稼穡之事。臨訣去,謂容曰:「為我謝郭林宗,大樹將顛,非一繩所維,何為棲棲不遑寧處?」
[二]及林宗有母憂,囁往吊之,置生芻一束於廬前而去。觿怪,不知其故。林宗曰:「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。詩不雲乎,『生芻一束,其人如玉。』[三]吾無德以堪之。」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囁諸公所辟雖不就,有死喪負笈赴吊。常於家豫炙雞一隻,以一兩撓絮漬酒中,暴干以裡雞,逕到所起頤□外,以水漬撓使有酒氣,斗米飯,白茅為藉,以雞置前,醊酒畢,留謁則去,不見喪主。」
注[二]顛,僕也。維,系也。喻時將衰季,豈一人可能救邪?
注[三]小雅白駒詩。此戒賢者,行所捨,主人之餼雖薄,要就賢主人,其德如玉然也。
靈帝初,欲蒲輪聘囁,會卒,時年七十二。
子胤字季登,篤行孝悌,亦隱居不仕。[一]太守華歆禮請相見,固病不詣。[二] 漢末寇賊從橫,皆敬胤禮行,轉相約□,不犯其閭。建安中卒。 注[一]謝承書曰「胤少遭父母喪,致哀毀瘁,歐血發病。服闋,隱居林藪,躬耕稼穡,□則誦經,貧窶困乏,執志彌固,不受惠於人」也。
注[二]魏志曰,歆字子魚,平原人。為豫章太守。為政清淨不煩,吏人鹹感而愛之。
李曇字雲,少孤,繼母嚴酷,曇事之愈謹,[一]為鄉里所稱法。養親行道,終身不仕。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曇少喪父,躬事繼母。*[繼母]*酷烈,曇性純孝,定省恪勤,妻子恭奉,寒苦執勞,不以為怨。得四時珍玩,先以進母。與徐孺子等海內列名五處士焉。」
姜肱
姜肱字伯淮,彭城廣戚人也。[一]家世名族。[二]肱與二弟仲海、季江,俱以孝行著聞。其友愛天至,常共臥起。[三]及各娶妻,兄弟相戀,不能別寑,以系嗣當立,乃遞往就室。 注[一]廣戚故城今徐州沛縣東。
注[二]謝承書曰「祖父豫章太守,父任城相」也。
注[三]謝承書曰「肱性篤孝,事繼母恪勤。母既年少,又嚴厲。肱感愷風之孝,兄弟同被而寑,不入房室,以慰母心」也。
肱博通五經,兼明星緯,士之遠來就學者三千餘人。諸公爭加辟命,皆不就。
二弟名聲相次,亦不應徵聘,時人慕之。
肱嘗與季江謁郡,夜於道遇盜,欲殺之。肱兄弟更相爭死,賊遂兩釋焉,[一] 但掠奪衣資而已。既至郡中,見肱無衣服,怪問其故,肱托以它辭,終不言盜。
盜聞而感悔,後乃就精廬,[二]求見征君。肱與相見,皆叩頭謝罪,而還所略物。肱不受,勞以酒食而遣之。 注[一]謝承書曰「肱與季江俱乘車行適野廬,為賊所劫,取其衣物,欲殺其兄弟。肱謂盜曰:『弟年幼,父母所憐愍,又未娉娶,願自殺身濟弟。』季江言:
『兄年德在前,家之珍寶,國之英俊,乞自受戮,以代兄命。』盜戢刃曰:『二君所謂賢人,吾等不良,妄相侵犯。』□物而去。肱車中尚有數千錢,盜不見也,使從者追以與之,亦復不受。肱以物經歷盜手,因以付亭吏而去」也。
注[二]精廬即精舍也。
後與徐囁俱征,不至。桓帝乃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狀。肱臥於幽闇,以被韜面,[一]言患眩疾,不欲出風。工竟不得見之。 注[一]韜,臧也。
中常侍曹節等專執朝事,新誅太傅陳蕃﹑大將軍竇武,欲借寵賢德,以釋觿望,乃白征肱為太守。肱得詔,乃私告其友曰:「吾以虛獲實,遂藉聲價。明明在上,猶當固其本志,況今政在閹豎,夫何為哉!」乃隱身遯命,遠浮海濱。再以玄纁聘,不就。即拜太中大夫,詔書至門,[一]肱使家人對云「久病就醫」。遂羸服閒行,竄伏青州界中,賣卜給食。召命得斷,家亦不知其處,歷年乃還。年七十七,熹平二年終於家。弟子陳留劉操追慕肱德,共刊石頌之。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靈帝手筆下詔曰:『肱抗陵雲之志,養浩然之氣,以朕德薄,未肯降志。昔許由不屈,王道為化;夷﹑齊不撓,周德不虧。州郡以禮優順,勿失其意。』」
申屠蟠
申屠蟠字子龍,陳留外黃人也。九歲喪父,哀毀過禮。服除,不進酒肉十餘年。
每忌日,輒三日不食。[一] 注[一]海內先賢傳曰:「蟠在頤側致甘露﹑白雉,以孝稱。」
同郡緱氏女玉為父報讎,[一]殺夫氏之黨,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,[二]配欲論殺玉。蟠時年十五,為諸生,進諫曰:「玉之節義,足以感無恥之孫,激忍辱之子。不遭明時,尚當表旌廬墓,況在清聽,而不加哀矜!」配善其言,乃為讞得減死論。[三]鄉人稱美之。 注[一]緱,姓也。
注[二]續漢書曰「同縣大女緱玉為從父報仇,殺夫之從母兄李士,姑執玉以告吏」也。
注[三]讞,請也。
家貧,傭為漆工。郭林宗見而奇之。同郡蔡邕深重蟠,及被州辟,乃辭讓之曰:
「申屠蟠稟氣玄妙,性敏心通,喪親盡禮,幾於毀滅。至行美義,人所鮮能。安貧樂潛,味道守真,不為燥濕輕重,[一]不為窮達易節。[二]方之於邕,以齒則長,以德則賢。」
注[一]律歷志曰:「銅為物至精,不為燥濕寒暑變其節,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,介然有常,似於士君子之行。」
注[二]易曰:「窮則獨善其身,達則兼濟天下。」
後郡召為主簿,不行。[一]遂隱居精學,博貫五經,兼明圖緯。始與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,子居臨歿,以身托蟠,蟠乃躬推輦車,送喪歸鄉里。遇司隸從事於河鞏之閒,[二]從事義之,為封傳護送,[三]蟠不肯受,投傳於地而去。事畢還學。 注[一]謝承書曰「蟠前後征辟,文書悉掛於樹,初不顧眄」也。
注[二]百官志曰「司隸從事史十二人,秩百石」也。
注[三]傳謂符牒。使人監送之。
太尉黃瓊辟,不就。及瓊卒,歸葬江夏,四方名豪會帳下者六七千人,[一]互相談論,莫有及蟠者。唯南郡一生與相酬對,既別,執蟠手曰:「君非聘則征,如是相見於上京矣。」蟠勃然作色曰:「始吾以子為可與言也,何意乃相拘教樂貴之徒邪?」[二]因振手而去,不復與言。再舉有道,不就。[三] 注[一]帳下,葬處。
注[二]樂音五孝反。
注[三]謝承書曰「詔書令郡以禮發遣,蟠到河南萬歲亭,折轅而旋」也。
先是京師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訐朝政,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。[一]太學生爭慕其風,以為文學將興,處士復用。蟠獨歎曰:「昔戰國之世,處士橫議,[二]列國之王,至為擁篲先驅,[三]卒有坑儒燒書之禍,今之謂矣。」乃絕多於梁碭之閒,[四]因樹為屋,自同傭人。[五]居二年,滂等果罹黨錮,或死或刑者數百人,蟠確然免於疑論。後蟠友人陳郡馮雍坐事系獄,豫州牧黃琬欲殺之。或勸蟠救雍,蟠不肯行,曰:「黃子琰為吾故邪,未必合罪。如不用吾言,雖往何益!」琬聞之,遂免雍罪。 注[一]訐謂橫議是非也。訐或作「評」也。
注[二]孟子曰:「聖王不作,諸侯恣行,處士橫議。」前書曰:「秦既稱帝,患周之敗,以為起於處士橫議,諸侯力爭。」音義曰:「言由橫議而敗之。」
注[三]史記,鄒衍如燕,昭王擁篲先驅,請列弟子之坐而受業。築碣石宮,身親往師之。
注[四]梁國有碭縣。
注[五]謝承書曰「居蓬萊之室,依桑樹以為棟」也。
大將軍何進連征不詣,進必欲致之,使蟠同郡黃忠書勸曰:「前莫府初開,至如先生,特加殊禮,優而不名,申以手筆,設幾杖之坐。經過二載,而先生抗志彌高,所尚益固。竊論先生高節有餘,於時則未也。今穎川荀爽載病在道,北海鄭玄北面受署。彼豈樂羈牽哉,知時不可逸豫也。昔人之隱,遭時則放聲滅多,巢棲茹薇。[一]其不遇也,則裸身大笑,被發狂歌。[二]今先生處平壤,[三] 遊人閒,吟典籍,襲衣裳,事異昔人,而欲遠蹈其多,不亦難乎!孔氏可師,何必首陽。」[四]蟠不荅。 注[一]放,□也。謂□聲名也。巢棲謂巢父也。說文:「薇,似藿也。」
注[二]楚詞曰:「桑扈裸行。」史記曰:「箕子被發陽狂。」歌謂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也。
注[三]壤,地也。
注[四]孔子使子路語隱者云:「不仕無義。長幼之節,不可廢也;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可廢也?欲潔其身而亂大倫。」首陽,夷﹑齊所隱山也。
中平五年,復與爽﹑玄及穎川韓融﹑[一]陳紀等十四人並博士征,不至。明年,董卓廢立,蟠及爽﹑融﹑紀等復俱公車征,[二]唯蟠不到。觿人鹹勸之,蟠笑而不應。居無幾,爽等為卓所脅迫,西都長安,京師擾亂。及大駕西遷,公卿多遇兵饑,室家流散,融等僅以身脫。唯蟠處亂末,終全高志。年七十四,終於家。 注[一]融字符長,詔之子也。見韶傳。
注[二]續漢志曰,征爽為司空,融為尚書,紀為侍中。
贊曰:琛寶可懷,貞期難對。[一]道苟違運,理用同廢。與其遐棲,豈若蒙穢?
[二]淒淒碩人,陵阿窮退。[三]韜伏明姿,甘是堙曖。[四] 注[一]琛寶喻道德也。貞期謂明時也。對,偶也。
注[二]蒙穢謂仕亂朝。
注[三]碩人謂賢者。淒淒,饑病貌也。言賢者退而窮處。詩國風曰:「考盤在阿,碩人之薖。」曲陵曰阿。陵,升也。薖,饑也。薖音苦戈反。
注[四]堙,沉也。曖猶翳也。
校勘記
一七三九頁三行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也按:「則」字原脫,逕據汲本﹑殿本補。
一七三九頁九行申徒狄按:汲本﹑殿本「徒」作「屠」。
一七四0頁七行謝沉書曰按:汲本﹑殿本「沉」作「承」。
一七四0頁一二行仲叔同郡荀恁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案劉平傳,數薦達名士承宮﹑郇恁等,即此荀恁也。說文無「荀」字,當以「郇」為正。
一七四一頁一二行*(亦)**[多]*若違時據殿本改。
一七四一頁一四行*(法)**[決]*曹掾燕之後也據汲本﹑殿本改。按:殿本考證雲「決」字監本作「法」。王會汾謂周嘉傳言燕於宣帝時為郡決曹掾,則作「法曹」者誤。
一七四二頁六行常肆勤以自給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「肆」當為「肄」字之誤。
一七四二頁八行擇日翦發為*(髫)**[鬌]*據殿本改,與今本禮記合。
一七四三頁一行遣*[門]*生送敬據刊誤補。
一七四三頁五行□裡先生殿本「□」作「角」。按:角本有祿音,後人不知,別造「□」字代之。廣韻一屋亦作「角」,不作「□」。
一七四三頁一0行良字君郎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袁宏紀「君郎」作「君卿」。
一七四四頁二行在慎水之南按:校補謂「南」字疑「陽」字之誤。
一七四四頁四行既而前至袁*(閎)**[閬]*所集解引陳景雲說,謂黃憲﹑袁閬俱慎陽人,故荀淑有「子國顏子」之語,慎陽本侯國也。若汝陽袁閎,與憲同郡異縣,則作「閎」非矣。又引黃山說,謂此傳「閎」皆當作「閬」,惟後徐囁傳所載,則確為袁閎耳。今據改。
一七四四頁七行同郡陳蕃周舉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世說及袁宏紀皆作「周子居」。
一七四四頁一0行譬諸*(泛)**[氿]*濫據殿本改。注同。
一七四四頁一一行叔度汪汪若千頃陂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千頃」續漢書作「萬頃」。
一七四四頁一三行一作閬按:李慈銘謂黃憲傳之「袁閎」,皆為「袁閬」之誤。
章懷所注者乃是誤本,其云「一作閬」者,乃別據一不誤之本。
一七四五頁三行乃彌信宿也按: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袁宏紀作「乃彌日信宿也」,多「日」字文義更較圓足。
一七四五頁四行奉高閎字也按:李慈銘謂袁閬字奉高,見第五十六卷王龔傳,憲傳與龔傳僅隔兩卷,章懷又見他本之作「閬」,乃不能援以改正,反注奉高為閎字,可謂率謬。足見當時東宮僚屬,各人分注,不相證核也。
一七四六頁九行囁不免之按:殿本考證引何焯說,謂「免」疑作「就」。集解引惠棟說,謂通鑒作「囁不之免」,胡注「不辭免也」。袁宏紀作「不之起」。
一七四八頁一四行躬事繼母*[繼母]*酷烈據汲本﹑殿本補。
一七四九頁二行以系嗣當立殿本考證謂「系」當作「繼」。按:集解引黃山說,謂御覽五一五引續漢書作「繼」。系﹑系﹑繼三字古以同義通作。
一七五一頁六行姑執玉以告吏也按:「吏」原斗「史」,逕改正。
一七五一頁一二行易曰達則兼濟天下汲本﹑殿本「濟」作「善」。按:校補謂「窮則獨善其身,達則兼善天下」,語出孟子,注作「易曰」,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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