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istory of Song 宋史
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〇四 劉安世 鄒浩 田晝 王回 曾誕 陳瓘 任伯雨 Volume 345 Biographies 104: Liu Anshi, Zou Hao, Tian Zhou, Wang Hui, Ceng Dan, Chen Guan, Ren Boy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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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安世劉安世,字器之,魏人。
父航,第進士,歷知虞城、犀浦縣。虞城多姦猾,喜寇盜;犀浦民弱而馴。航為政,寬猛急緩不同,兩縣皆治。知宿州,押伴夏使,使者多所要請,執禮不遜,且欲服毬文金帶入見,航皆折正之。以群牧判官為河南監牧使。持節冊夏主秉常,凡例所遺寶帶、名馬,卻弗受。還,上《禦戎書》,大略云:「辨士好為可喜之說,武夫徼冀不貲之寵,或為所誤,不可不戒。」為河北西路轉運使。熙寧大旱求言,航論新政不便者五,又上書言:「人主不可輕失天下心,宜乘時有所改為,則人心悅而天意得矣。」不報,乃請提舉崇福宮,起知涇、相二州。王師西征,徙知陝府。時倉卒軍興,餽餉切急,縣令佐至荷校督民,民多棄田廬,或至自盡。航獨期會如平日,事更以辦。終太僕卿。
安世少時持論已有識。航使監牧時,文彥博在樞府,有所聞,每呼安世告之,安世從容言:「王介甫求去,外議謂公且代其任。」彥博曰:「安石壞天下至此,後之人何可為?」安世拱手曰:「安世雖晚進,竊以為未然。今日新政,果順人所欲而為人利乎?若不然,公當去所害,興所利,反掌間耳。」彥博默不應,他日見航,歎獎其堅正。
登進士第,不就選。從學於司馬光,諮盡心行己之要,光教之以誠,且令自不妄語始。調洺州司法參軍,司戶以貪聞,轉運使吳守禮將按之,問於安世,安世云:「無之。」守禮為止。然安世心常不自安,曰:「司戶實貪而吾不以誠對,吾其違司馬公教乎!」後讀揚雄《法言》「君子避礙則通諸理」,意乃釋。
光入相,薦為秘書省正字。光薨,宣仁太后問可為臺諫於呂公著,公著以安世對。擢右正言。時執政頗與親戚官,安世言:「祖宗以來,大臣子弟不敢受內外華要之職。自王安石秉政,務快私意,累聖之制,掃地不存。今廟堂之上,猶習故態。」因歷疏文彥博以下七人,皆耆德魁舊,不少假借。
章惇以強市昆山民田罰金,安世言:「惇與蔡確、黃履、邢恕素相交結,自謂社稷之臣,貪天之功,僥幸異日,天下之人指為『四凶』。今惇父尚在,而別籍異財,絕滅義理,止從薄罰, 何以示懲?」會吳處厚解釋確《安州詩》以進,安世謂其指斥乘輿,犯大不敬,與梁燾等極論之,竄之新州。宰相范純仁至於御史十人,皆緣是去。
遷起居舍人兼左司諫,進左諫議大夫。有旨暫罷講筵,民間驩傳宮中求乳婢,安世上疏諫曰:「陛下富於春秋,未納后而親女色。願太皇太后保祐聖躬,為宗廟社稷大計,清閑之燕,頻御經帷,仍引近臣與論前古治亂之要,以益聖學,無溺於所愛而忘其可戒。」哲宗俛首不語,后曰:「無此事,卿誤聽爾。」明日,后留呂大防告之故。大防退,召給事中范祖禹使達旨。祖禹固嘗以諫,於是兩人合辭申言之甚切。
鄧溫伯為翰林承旨,安世言其「出入王、呂黨中,始終反覆。今之進用,實係君子小人消長之機。乞行免黜。」不報,遂請外,改中書舍人,辭不就。以集賢殿修撰提舉崇福宮,才六月,召為寶文閣待制、樞密都承旨。
范純仁復相,呂大防白后欲令安世少避,后曰:「今既不居言職,自無所嫌。」又語韓忠彥曰:「如此正人,宜且留朝廷。」乃止。呂惠卿復光祿卿,分司,安世爭以為不可,不聽。出知成德軍。章惇用事,尤忌惡之。初黜知南安軍,再貶少府少監,三貶新州別駕,安置英州。
同文館獄起,蔡京乞誅滅安世等家,讒雖不行,猶徙梅州。惇與蔡卞將必置之死,因使者入海島誅陳衍,諷使者過安世,脅使自裁。又擢一土豪為轉運判官,使殺之。判官疾馳將至梅,梅守遣客來勸安世自為計。安世色不動,對客飲酒談笑,徐書數紙付其僕曰:「我即死,依此行之。」顧客曰:「死不難矣。」客密從僕所視,皆經紀同貶當死者之家事甚悉。判官未至二十里,嘔血而斃,危得免。
昭懷后正位中宮,惇、卞發前諫乳婢事,以為為后設。時鄒浩既貶,詔應天少尹孫鼛以檻車收二人赴京師。行數驛而徽宗即位赦至,鼛乃還。凡投荒七年,甲令所載遠惡地無不歷之。移衡及鼎,然後以集賢殿修撰知鄆州、真定府,曾布又忌之,不使入朝。蔡京既相,連七謫至峽州羈管。稍復承議郎,卜居宋都。宣和六年,復待制,中書舍人沈思封還之。明年卒,年七十八。
安世儀狀魁碩,音吐如鐘。初除諫官,未拜命,入白母曰:「朝廷不以安世不肖,使在言路。倘居其官,須明目張膽,以身任責,脫有觸忤,禍譴立至。主上方以孝治天下,若以老母辭,當可免。」母曰:「不然,吾聞諫官為天子諍臣,汝父平生欲為之而弗得,汝幸居此地,當捐身以報國恩。正得罪流放,無問遠近,吾當從汝所之。」於是受命。在職累歲,正色立朝,扶持公道。其面折廷爭,或帝盛怒,則執簡卻立,伺怒稍解,復前抗辭。旁侍者遠觀,蓄縮悚汗,目之曰「殿上虎」,一時無不敬懾。
家居未嘗有惰容,久坐身不傾倚,作字不草書,不好聲色貨利。其忠孝正直,皆則象司馬光。年既老,群賢凋喪略盡,巋然獨存,而名望益重。梁師成用事,能生死人,心服其賢,求得小吏吳默嘗趨走前後者,使持書來,啖以即大用,默因勸為子孫計,安世笑謝曰:「吾若為子孫計,不至是矣。吾欲為元祐全人,見司馬光於地下。」還其書不答。死葬祥符縣。後二年,金人發其塚,貌如生,相驚語曰:「異人也!」為之蓋棺乃去。
鄒浩
鄒浩,字志完,常州晉陵人。第進士,調揚州、潁昌府教授。呂公著、范純仁為守,皆禮遇之。純仁屬撰樂語,浩辭。純仁曰:「翰林學士亦為之。」浩曰:「翰林學士則可,祭酒、司業則不可。」純仁敬謝。
元祐中,上疏論事,其略曰:「人材不振,無以成天下之務。陛下視今日人材,果有餘邪?果不足邪?以為不足,則中外之百執事未嘗不備。以為有餘,則自任以天下之重者幾人?正色昌言不承望風旨者幾人?持刺舉之權以肅清所部者幾人?承流宣化而使民安田里者幾人?民貧所當富也,則曰水旱如之何;官冗所當澄也,則曰民情不可擾;人物所當求也,則曰從古不乏材;風俗所當厚也,則曰不切於時變,是皆不明義理之過也。」
蘇頌用為太常博士,來之邵論罷之。後累歲,哲宗親擢為右正言。有請以王安石《三經義》發題試舉人者,浩論其不可而止。陝西奏邊功,中外皆賀,浩言:「先帝之志而陛下成之,善矣。然兵家之事,未戰則以決勝為難,既勝則以持勝為難,惟其時而已。苟為不然,將棄前功而招後患。願申敕將帥,毋狃屢勝,圖惟厥終。」
京東大水,浩言:「頻年水異繼作,雖盈虛之數所不可逃,而消復之方尤宜致謹。《書》曰:『惟先格王正厥事。』不以為數之當然,此消復之實也。」
蹇序辰看詳元祐章奏,公肆詆欺,輕重不平。浩言:「初旨但分兩等,謂『語及先帝』並『語言過差』而已;而今所施行,混然莫辨。以其近似難分之跡,而典刑輕重隨以上下,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於近臣。願加省察,以為來事之監。」
章惇獨相用事,威虐震赫,浩所言每觸惇忌,仍上章露劾,數其不忠侵上之罪,未報。而賢妃劉氏立,浩言:
「立后以配天子,安得不審。今為天下擇母,而所立乃賢妃,一時公議,莫不疑惑,誠以國家自有仁祖故事,不可不遵用之爾。蓋郭后與尚美人爭寵,仁祖既廢后,並斥美人,所以示公也。及立后,則不選於妃嬪而卜於貴族,所以遠嫌,所以為天下萬世法也。陛下之廢孟氏,與郭后無以異。果與賢妃爭寵而致罪乎?抑其不然也?二者必居一於此矣。孟氏罪廢之初,天下孰不疑立賢妃為后。及讀詔書,有『別選賢族』之語,又聞陛下臨朝慨歎,以為國家不幸,至於宗景立妾,怒而罪之,於是天下始釋然不疑。今竟立之,豈不上累聖德?
臣觀白麻所言,不過稱其有子,及引永平、祥符事以為證。臣請論其所以然,若曰有子可以為后,則永平貴人未嘗有子也,所以立者,以德冠後宮故也。祥符德妃亦未嘗有子,所以立者,以鍾英甲族故也。又況貴人實馬援之女,德妃無廢后之嫌,迥與今日事體不同。頃年冬,妃從享景靈宮,是日雷變甚異。今宣制之後,霖雨飛雹,自奏告天地宗廟以來,陰淫不止。上天之意,豈不昭然!考之人事既如彼,求之天意又如此,望不以一時改命為難,而以萬世公議為可畏,追停冊禮,如初詔行之。」
帝謂:「此亦祖宗故事,豈獨朕邪?」對曰:「祖宗大德可法者多矣,陛下不之取,而效其小疵,臣恐後世之責人無已者紛紛也。」帝變色,猶不怒,持其章躊躇四顧,凝然若有所思,付外。明日,章惇詆其狂妄,乃削官,羈管新州。蔡卞、安惇、左膚繼請治其祖送者王回等,語在他傳。
徽宗立,亟召還,復為右正言,遷左司諫。上疏謂:「孟子曰:『左右諸大夫皆曰賢,未可也;國人皆曰賢,然後察之,見賢焉,然後用之。左右諸大夫皆曰不可,勿聽;國人皆曰不可,然後察之,見不可焉,然後去之。』於是知公議不可不恤,獨斷不可不謹。蓋左右非不親也,然不能無交結之私;諸大夫非不貴也,然不能無恩仇之異。至於國人皆曰賢,皆曰不可,則所謂公議也。公議之所在,概已察之,必待見賢然後用,見不 可然後去,則所謂獨斷也。惟恤公議於獨斷未形之前,謹獨斷於公議已聞之後,則人君所以致治者,又安有不善乎?伏見朝廷之事,頗異於即位之初,相去半年,遽 如是,自今以往,將如之何?願陛下深思之。」
改起居舍人,進中書舍人。又言:「陛下善繼神宗之志,善述神宗之事,孝德至矣。尚有五朝聖政盛德,願稽考而繼述之,以揚七廟之光,貽福萬世。」遷兵、吏二部侍郎,以寶文閣待制知江寧府,徙杭、越州。
初,浩還朝,帝首及諫立后事,獎歎再三,詢諫草安在。對曰:「焚之矣。」退告陳瓘,瓘曰:「禍其在此乎!異時姦人妄出一緘,則不可辨矣。」蔡京用事,素忌浩,乃使其黨為偽疏,言劉后殺卓氏而奪其子。遂再責衡州別駕,語在《獻湣太子傳》。尋竄昭州,五年始得歸。
初,浩除諫官,恐貽親憂,欲固辭。母張氏曰:「兒能報國,無愧於公論,吾顧何憂?」及浩兩謫嶺表,母不易初意。稍復直龍圖閣。瘴疾作,危甚。楊時過常,往省之。苶然僅存餘息,猶眷眷以國事為問,語不及私。卒,年五十二。高宗即位,詔曰:「浩在元符間,任諫爭,危言讜論,朝野推仰。」復其待制,又贈寶文閣直學士,賜諡「忠」。
浩所與遊田晝、王回、曾誕,皆良士也。
田晝
晝,字承君,陽翟人。樞密使況之從子,以任為校書郎。調磁州錄事參軍,知西河縣,有善政,民甚德之。議論慨慷,有前輩風。
與鄒浩以氣節相激勵。元符中,浩為諫官,晝監京城門,往見浩曰:「平生與君相許者何如,今君為何官?」浩曰:「上遇群臣,未嘗假以辭色,獨於浩差若相喜。天下事固不勝言,意欲待深相信而後發,貴有益也。」晝然之。既而以病歸許,邸狀報立后,晝謂人曰:「志完不言,可以絕交矣。」浩得罪,晝迎諸塗。浩出涕,晝正色責曰:「使志完隱默官京師,遇寒疾不汗,五日死矣。豈獨嶺海之外能死人哉?願君毋以此舉自滿,士所當為者,未止此也。」浩茫然自失,歎謝曰:「君之贈我厚矣。」
建中靖國初,入為大宗正丞。曾布數羅致之,不為屈,欲與提舉常平官,亦辭。請知淮陽軍,歲大疫,日挾醫問病者藥之,遇疾卒。淮陽人祀以為土神云。
王回
回,字景深,仙遊人。第進士,調松滋令。荊、沔俗用人祭鬼,回捕治甚嚴,其風遂革。知鹿邑縣,入為宗正寺簿。元符中,葉祖洽薦為睦親宅講書。與鄒浩友善,皇后劉氏立,浩將論之,密告回,回曰:「事寧有大於此者乎?子雖有親,然移孝為忠,亦太夫人素志也。」
浩南遷,人莫敢顧。回斂交遊錢與治裝,往來經理,且慰安其母。邏者以聞,逮詣詔獄,眾為之懼,回居之晏然。御史詰之,對曰:「實嘗預議,不敢欺也。」因誦浩所上章,幾二千言。獄上,除名停廢。即徒步出都門,行數十里,其子追及,問以家事,不答。祖洽亦坐黜。
徽宗立,召還舊官,擢監察御史。數日卒,年五十三。岑象求、王覿、賈易上章,乞錄其子,恤其家,以獎勸忠義。詔除子渙老郊社齋郎,蔡京為相,奪之,仍列名黨籍。
曾誕 〈附〉
誕,公亮從孫也。孟后之廢,誕三與浩書,勸力請復后,浩不報。及浩以言南遷,誕著《玉山主人對客問》以譏之,其略曰:「客問:『鄒浩可以為有道之士乎?』主人曰:『浩安得為知道。雖然,予於此時議浩,是天下無全人也。言之尚足為來世戒。《易》曰:「知幾其神乎?」又曰:「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,其惟聖人乎?」方孟后之廢,人莫不知劉氏之將立,至四年之後而冊命未行,是天子知清議之足畏也。使當其時,浩力言復后,能感悟天子,則無今日劉氏之事,貽朝廷於過舉,再三言而不聽,則義亦當矣。使是時得罪,必不若是酷以貽老母之憂矣。嗚呼!若浩者,雖不得為知幾之士,然百世之下,頑夫廉,懦夫有立志,尚不失為聖人 之清也。』」其書既出,識者或以比韓愈《諫臣論》。誕仕亦不顯。
陳瓘
陳瓘,字瑩中,南劍州沙縣人。少好讀書,不喜為進取學。父母勉以門戶事,乃應舉,一出中甲科。調湖州掌書記,簽書越州判官。守蔡卞察其賢,每事加禮,而瓘測知其心術,常欲遠之,屢引疾求歸,章不得上。檄攝通判明州。卞素敬道人張懷素,謂非世間人,時且來越,卞留瓘小須之,瓘不肯止,曰:「子不語怪力亂神,斯近怪矣。州牧既信重,民將從風而靡。不識之,未為不幸也。」後二十年而懷素誅。明州職田之入厚,瓘不取,盡棄於官以歸。
章惇入相,瓘從眾道謁。惇聞其名,獨邀與同載,詢當世之務,瓘曰:「請以所乘舟為喻:偏重可行乎?移左置右,其偏一也。明此,則可行矣。天子待公為政,敢問將何先?」惇曰:「司馬光姦邪,所當先辨,勢無急於此。」瓘曰:「公誤矣。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,果然,將失天下之望。」惇厲色曰:「光不務纘述先烈,而大改成緒,誤國如此,非姦邪而何?」瓘曰:「不察其心而疑其跡,則不為無罪;若指為姦邪,又復改作,則誤國益甚矣。為今之計,唯消朋黨,持中道,庶可以救弊。」意雖忤惇,然亦驚異,頗有兼收之語。至都,用為太學博士。會卞與惇合志,正論遂絀。卞黨薛昂、林自官學省,議毀《資治通鑒》,瓘因策士題引神宗所製序文以問,昂、自意沮。
遷秘書省校書郎。紹述之說盛,瓘奏哲宗言:「堯、 舜、禹皆以『若稽古』為訓。『若』者,順而行之;「稽」者,考其當否,必使合於民情,所以成帝王之治。天子之孝,與士大夫之孝不同。」帝反復究問,意感 悅,約瓘再入見。執政聞而憾之,出通判滄州,知衛州。徽宗即位,召為右正言,遷左司諫。瓘論議持平,務存大體,不以細故藉口,未嘗及人晻昧之過。嘗云:「人主託言者以耳目,誠不當以淺近見聞,惑其聰明。」惟極論蔡卞、章惇、安惇邢恕之罪。
御史龔夬擊蔡京,朝廷將逐夬,瓘言:「紹聖以來,七年五逐言者,常安民、孫諤、董敦逸、陳次升、鄒浩五人者,皆與京異議而去。今又罷夬,將若公道何。」<